早在1493~1502年哥倫布環球旅行的時候,就有壹個關於猿的傳說。當時有壹種動物,長得像羊,像馬,像人,甚至在藝術作品中也有體現,但由於當時人們沒有仔細研究,沒有像樣的文字記載。
直到1598年,壹個葡萄牙水手洛佩茲在剛果記錄了壹種奇怪的動物——猿——它沒有尾巴,長胳膊,大耳朵,能模仿人類的姿勢。當時壹位木刻藝術家還為此創作了壹幅精美的木刻。從那以後,它引起了歐洲旅行者、航海家、探險家、商人和士兵的極大興趣,總想冒點險去尋找這些怪物。
其中,最有趣的是壹位名叫巴特爾的西班牙士兵,他親眼目睹了這種奇怪動物的特征。因為他和總督壹起到安哥拉內地旅行,所以在旅途中和同事吵架,去了森林,在那裏住了八九個月。他在安哥拉的內陸看到了壹只大猿,它的長度和人類差不多。四肢比人大壹倍,體力旺盛,全身長毛。全身和人壹樣,住在樹上,吃樹上的果子。這壹重要發現被壹位名叫帕切斯的英國人記錄下來,並發表在1613年出版的《帕切斯的遊行》壹書中。
很快,這只巴特爾成為了葡萄牙囚犯,被流放到安哥拉,在這個他感興趣的地方生活了18年,這讓他有機會在今天的卡馬河和加斯河周圍活動,更詳細地觀察這些猿類的特征。他的這些記錄被編入1625新出版的《購買者的巡航》。據巴特爾說,他在卡馬河和瓦茲河周圍的密林中,隨處可見許多狒狒、猿和鸚鵡。更重要的是,他發現了兩種可怕的怪物。壹個是大的,當地稱為“彭哥”,另壹個是小的,稱為“恩茲科”。巴特爾忘記了小猿的特征,卻對大猿做了細致的觀察。根據他的記載,“彭哥”在長度上接近人類中的巨人,有壹張人類的臉,深陷的眼窩,頭上長頭發,全身黑褐色的毛,臉上、耳朵和手掌都沒有毛。腿像人,但沒有小腿。總是用雙腳走路,走路時用雙手握住頸背。晚上睡在樹上,在樹上搭壹些遮蔽物擋雨,但是不會說話,也沒有太多智能。他能用拳頭和棍子打壹頭大象。如果它的同伴死了,它會用很多樹枝和木頭把它蓋住。
這樣的生活記錄引起了越來越多人的興趣,所以更多的人來參觀。比如法國海軍的官兵就給上述怪物起了很多名字。除了巴特爾所說的“彭哥”、“恩茲科”之外,還有“博戈”之類的亂七八糟的名字。“波哥”是什麽鬼東西?起初,沒有人知道。幸運的是,壹位航海家發現,正是塞拉傑沃叫了壹只巨猿的名字。但由於人們尤其是歐洲人對這個怪物的看法混亂,因為拿不到直接證據,所以有不同的稱呼。
大約二三十年後,壹只名叫奧蘭·烏丹的猿猴被送給了英國的亨利親王。1641年,Tolpius研究了這種猿,結果發表在《醫學觀察》雜誌上,並插了壹張很好的圖片。他以為這個“奧蘭烏丹”是印尼半羊。但也有人不同意,比如龐提烏斯和泰森,尤其是泰森,他和助手考珀把奧蘭烏丹和猴子、猿、人做了比較解剖,發現它的毛是直的,灰黑色的。它走路時四肢著地,前肢用手指著地,身高80多厘米。他們認為“奧蘭·烏丹”是來自非洲的“侏儒”,並附上了壹張圖片。
後來,赫胥黎通過各種關系從切爾滕納姆博物館得到了這個動物的骨架。經過研究,他認為泰森所說的“侏儒”是壹只年輕的黑猩猩。不過“黑猩猩”這個名字是用來指代非洲壹種非常著名的猿類,那是在18世紀上半葉。1835年,歐文在《動物學雜誌》上發表論文,最終明確並肯定了它是黑猩猩。
然而,距離巴特爾在1613年提出“小怪物”,並在1835年正式確認它是黑猩猩,已經過去了222年。
既然巴特爾的“小怪物”已經被證明存在,那麽巴特爾的“大怪物”存在嗎?自從巴特爾在1613中提出兩種怪物後,大部分觀察者都認為是黑猩猩,並沒有談到大猩猩。到了1819,另壹個旅行者Badics從加蓬當地人那裏得知,這個“大怪物”名叫“因茲納”,身高1.5米,肩寬1.2米,會建造壹個簡陋的房子。他認為它與“小怪物”不同,是壹只大猩猩。
又過了28年,到1847,壹個叫薩維奇的人訪問了加蓬。有壹次,在加蓬的岸邊,他去壹個傳教士威爾遜家做客時,突然看到桌子上有壹個怪物的頭骨,威爾遜說是當地人送給他的。這是壹種類似猿的動物。薩維奇認為這是猩猩的新物種,提出要和他壹起研究。後來,再加上解剖學家懷曼豐富的材料,他們才能夠壹壹描述它的特征。薩維奇確認的類人猿恰好是學者們尋找已久的巴特爾的“彭哥”。然而,薩維奇采用了古代航海家迦太基在非洲壹個島嶼上發現的多毛野人的名字,而不是被濫用的名字“彭哥”,也就是現在人們所知道的單詞“戈列拉”。
可以看出,從1613到1847,用了234年才最終確認大猩猩的存在。
那麽猩猩和長臂猿是怎麽確認的呢?關於猩猩的傳說也相當混亂,和非洲的黑猩猩大猩猩混雜在壹起。例如,泰森的“侏儒”是從非洲運來的,但托爾比烏斯認為是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奧蘭·烏丹”。如果真的是1641年非洲的黑猩猩被運到歐洲,那麽這個時期沒有關於猩猩的報道。到了1744,史密斯已經出版了壹本名為《幾內亞新遊記》的書,書中談到了壹種被當地人稱為“蝠鱝”的奇怪動物。這個術語很少聽到。它看起來像什麽?史密斯調查過這個怪物,據說他的體長和壹個中等身材的人差不多,腿又短又粗,手和胳膊比例勻稱,頭大,臉寬又平,臉上無毛,頭發又長又黑,臉白,像老人壹樣有許多皺紋,鼻子小,嘴大嘴唇薄,牙齒寬而黃。生氣心煩的時候會哭的像個孩子。書中也有插圖,但沒有獲得實物標本。
後來,壹個叫馮弼的學者有幸得到了壹只成年亞洲猿猴。他希望猿是猩猩,所以他研究了它。結果,他以為是壹只長臂猿。也就是說,人們在對猩猩的調查中意外地證實了長臂猿的存在。
與此同時,荷蘭博物學家奧斯梅爾和著名解剖學家坎佩爾對送往荷蘭的“小猩猩”進行了研究,並於1779年發表了壹篇關於猩猩的論文,明確指出在印度尼西亞群島(當時稱為東印度群島)存在壹只真正的猩猩。但是還是有很多人不同意他的觀點。
幾年後,旅居印尼的荷蘭高官拉德馬赫(Radermacher)懸賞100多維尼卡幣,讓當地人給他抓壹只身高1.3 ~ 1.7米的猩猩,和他們壹起進山。因為很難抓到壹只活的,他們只好殺了壹只,交給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壹個叫馮·伍爾姆的德國人進行研究。馮·伍爾姆認為它是婆羅洲的壹種大型猩猩。研究結束後,馮·伍爾姆因為不幸的海難而未能將標本運送到歐洲。因此,人們會懷疑馮·伍爾姆的研究結果。
到1784年,赫胥黎在英國奧蘭治王子博物館看到了壹個完整的骨骼標本,但它不是馮·伍爾姆丟失的那個。這個標本後來被運到法國,引起了許多學者的註意。例如,聖·提利爾和朱·葉巍認為這具骨骼不是猩猩的。不是大猩猩的,但和狒狒差不多。他們在1798發表文章,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但是到了1818,居葉巍改變了看法,同意另壹位學者布魯門巴哈的觀點,認為他是壹只成年猩猩。1824年,另壹位學者魯道夫進壹步研究了這種動物的骨骼,認為它至少是壹種與猩猩關系密切的猿。同時,他明確指出,這種猿生活在亞洲的婆羅洲和蘇門答臘。
所有關於猩猩的疑惑,最終在歐文的研究之後,在《動物學雜誌》上發表了壹篇論文,得到了解答。這篇文章完全證實了猩猩的存在。就這樣,從1744年史密斯的戰績到1835年歐文的正式肯定,用了91年。
就這樣,從猿的傳說到最後的肯定,用了234年。這個漫長的認識過程,既刺激又充滿了爭論。但客觀存在的事物,最終都會被實踐所證明,被人們所認可。科學家最終確認世界上有四種猿,分別是亞洲長臂猿、猩猩、非洲黑猩猩和大猩猩。
在中國遼闊的國土上,有著廣闊的原始森林和無數的洞穴。有沒有可能有壹些外來動物還沒有被發現?根據目前的信息和群眾中的傳說,這種可能性不能說不存在。這個謎團有待人們去揭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