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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的文言意義

1的文言文中“之”的所有含義。1.“之”在教材中作為代詞的用法很多,如下面的“之”加:1,面向政策,說:“天下無匹馬。”

(《馬碩》)2。名字是誰?山的和尚也是智慧的,不朽的。(《醉亭序》)3。因為它的疆域太清晰了,妳不能久留,但要記住它。

(《小史·池塘紀》)4。聽到水聲,如唱響了鈴聲,讓妳心情愉悅。(《小史·池塘紀》)5。把屏幕拿下來看看。就是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尺。

(《口技》)6。看看它,再看看它。(曹劌辯)從上面的例子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之後時,“之”作代詞,充當它前面的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為動詞的用法,請看下面的例子:1,我想要的南海呢?(《勸學》)2。去揚州途中再會孟浩然(《去揚州途中再會孟浩然》)3。送別杜副都督赴蜀赴任。(陳涉家族)從上面的例子,我們知道“之”做動詞是有規律可循的。

動詞“之”後面通常跟壹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周樹”和“朗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中的“我”、“孟浩然”、“杜少甫”。雖然在例4中沒有直接的名字,但是很明顯陳涉在繼承中被省略了。整句應該是“有人去某處”。

第三,“之”作為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初中大致有三種:1和作為結構助詞“的”的“之”。如:①看到壹個小東西,壹定要仔細審視它的質感,所以時不時會覺得有趣。

(《童趣》)2以老年之力,不可滅山壹毛。像泥土和石頭是什麽?(《愚公藝山》)三關關雉鳩,在河洲。(《關羽》)4大小獄,雖不可察,必有情。

(《曹劌論辯》)⑤失子的意圖只是為了殺死大臣。(《失傳》)6我要以五百裏之地安逸安陵,安陵君可以答應我!從上面的例子分析可以看出,當“之”後的詞是名詞(如“趣”、“周”、“獄”、“意”、“地”)或名詞短語(如“毛”)時,“之”作結構助詞。

2.“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不翻譯。如:①很尷尬,妳不受益!(《愚公·藝山》)2徐公不如君子美。

(《鄒忌諷刺齊王哈布爾》)③孩子不是魚,卻知魚之樂?(《莊子·惠子遊浩良》)(4)隨心所欲取天下,攻親族。(《得道多助,得道少助》)5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名詞或代詞(主語)和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是不翻譯的。3.“之”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不翻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很少見,比如:①時間長了,眼神好像也淡了,很閑。(《狼》)2在耕田的田埂上,我惋惜了很久。

(陳涉家)3456可見,這種“之”常用於時間副詞後,調整音節,不作翻譯。

2.“之”在古代漢語中的基本詞義是1。助詞表示占有和連接的關系:純子~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系:慢點~計劃。不速之客。

不要違背它。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其成為句子成分:“行路也是公。”

4.代詞,而不是人或事物:擱置。想當然。

5.代詞,這個,那個:“~二蟲,妳怎麽知道?”6.沒用,沒意義:很長很長~。

7.走,走:“我想去南海”。詳細詞義〈動詞〉1。

就像死了壹樣。枝幹受益很大。

本義:out,out,up) 2。與本義【長】同,出也。像樹樁壹樣,樹枝和樹幹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益的。

——《說文》像語言,其實不是。-禮記。

俞樾同意:“這個字是它的本義。沒有的,還沒出來。”

去,往某個方向去,去【去;離開]是的,這是適當的。——《廣雅》自博之東。

——霈龔俊的詩《馮偉·博·Xi》。——《史記·項羽本紀》白賣了。

(《徐》《徐》)——唐宗元《兒童區傳》裝瘋賣傻。——張明溥《五人墓碑》我對的渴望是什麽?——彭清端書《示子侄為學》4。再比如:as it is(去);去(去;到);官方(上任;去任何地方);國家(到封地);合適(去)1。表示人或物,相當於“這個”和“那個”[這個;那]王旋說的。

(誌:指南國的來吹豆腐腦。)——《韓非子蓄說》虎因喜,計之曰。

(註:這裏指的是驢生氣時只能踢的情況。)——劉唐宗元的“三誡”應該記得清清楚楚。

(誌:指* * *閱讀情況。)——清源美《祭姐姐們》對它來說,難者易。

代詞指的是世界上正在發生的事情。)——彭清端書《示子侄為學》2。再比如:與中學時代相比;所以,他全身心投入。3.指人或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和他們[he;她;它;他們;鄭國商人將在周迎接市場。

——《左傳·Xi公三十二年》4。健叔又哭了。巫醫,音樂家,全能工作者。

(“之”是指示代詞,意思是“巫醫是百藝之樂者”。)——唐漢於《教師論》5。再比如:更換;以戰取勝;為之嘆息;使其順利發展;與它相遇。指示代詞相當於“其”、“他的”、“其他”[其;他的;紂王下令生下他的母親並將其斬首。

-“王武·法舟·華平的”, 1。2.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隸屬關系或對謝莊少年精英戰士的壹般修飾。——《任擎鈔票,戰爭》的射手徐青·柯,也是軍中槍數。

3.再比如鐘鼓之聲;壹家之主;原因之壹;碩士第四篇。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左傳·Xi公三十二年》5。用於實詞和介詞之間。

——《孟子》<形> 1。有字母S的形狀,之字形[之字形]。如:之江(河流曲折如“之”字);之字形路(之字形路)。

3.“之”在古漢語中的意義和用法◎ZH﹀﹀﹀﹀( 1)(知,如過壹磚,枝梗大益。本義:出,出,長)(2)與本義【長】相同,出也。離開]是合適的。——廣雅自博之東。——裴的馮博的。——《史記》《項羽本紀》白賣了。(“虛榮”和“市場”是壹樣的)——劉唐宗元《兒童區傳》假裝不知道該怎麽辦。——彭清端書《示子侄為學》(4)再如:as it is(去);去(去;到);官方(上任;去任何地方);國家(到封地);◎◎◎◎ (1)表示人或物,相當於“這個”和“那個”【這個;那]王旋說的。(指從南國來吹鐵鍬。)——《韓非子內藏說》老虎高興了,所以說。(誌:這是指驢生氣了,只能踢的情況。)——唐宗元《三誡》要記清楚。(誌:指之。所以他全身心投入其中(3)指人或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和他們[he;她;它;他們;周朝時,鄭的壹個商人遇見了他。——左傳Xi公三十二年(4)又讓他哭了。巫醫音樂家是努力工作的人。(“之”是指示代詞,意思是“壹個巫醫樂師辛苦了”。)——唐涵予老師的理論(。以戰取勝;為之嘆息;使其順利發展;(6)指示代詞與它相遇,相當於“其”、“他的”和“其他”[其;他的;紂王的命令被付諸實施,母親被斬首。——《王武法華平》中ZH和< Help >(1)【of】(2)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占有或壹般修飾的關系。——徐青·柯《謝莊少年鬥士》壹家之主;原因之壹;主謂結構之間用的是Master的冠詞(4),取消了句子的獨立性。——左傳Xi公三十二年(5)用在實詞和介詞之間,味道相同。—— zhī〈和〈形〉孟子有字母S的形狀,而且是【之字形】。之字形道路(壹條之字形道路)常用短語。

4.“之”的古義有哪些?在古代漢語中,“之”字的用法相當復雜。在古代漢語中,“之”既可以作為實詞,也可以作為虛詞,在不同的語境中有不同的用法。

“之”作為實詞有兩種:壹種是代詞;第二,作為動詞。作為動詞,“之”的意思是“到”

比如“死亡之箭無法戰勝它。”(《詩經》?風?白舟”)——誓死無他心。

《項伯與夜池的沛公軍》(《鴻門宴》)——項伯於是連夜跑到沛公的軍營。“莊辛投奔趙”是指莊辛離開楚國投奔趙。

“之”作為動詞在古代漢語中並不常見,所以常用作代詞。“之”作代詞時,壹般作賓語,表示人、事、地,它所表示的賓語大多出現在上下文中。

代詞“之”可以分為指示代詞和人稱代詞。作為人稱代詞,“之”可譯為“他們”,“他們”,“他們”作賓語。

如:“妳為我召來,我得了哥哥的事”(《鴻門宴》);“放在山下就讓老虎看見”(貴州的驢);“我鄰居的遺孀史靜離開了壹個男人,所以她開始幫助他”(《列子?唐雯”);“青子,去看醫生;女,獲大夫,而,下,非貴人也”(《左傳?趙公年”);“此堯舜非欲得之,所以調兵捉之”(《孫臏兵法?參見國王”)。從上面的例子中發現,被“之”替換為人稱代詞的人,在上下文中不壹定有具體的解釋。

這個要根據語言環境來判斷。作為指示代詞,“之”可以翻譯成“這個”、“這個”、“那裏”、“這個”等。這時“之”可以作定語,也可以作賓語。

如:“故說”(《捕蛇者說》);“二傻而焉知”(《莊子?逍遙遊”);“嶽:不,蘇易之”(《孟子·徐行》);“不學自知,不問可知,古今行事,壹無所有”(《論衡?真正的知識”);“得之則驚,失之則失,辱之則驚”(《老子?第十三章);”其主,守之以約而詳,事之以報而功”(《荀子?王霸”);”異哉,歌者甚成也”(《呂春秋?難”)。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之”作指示代詞時,常用於名詞之前。

從上面可以看出,當“之”用作人稱代詞時,它通常放在動詞後面。其次,“之”字作為人稱代詞,要認真理解,根據上下文靈活翻譯。比如“人非生而知”的“知”字,在其語境中就沒有前因。指的是“知識”的對象,即知識、真理等。,可根據上下文省略翻譯或譯為“知識或真理”。

第三,“知”字要用第壹人稱翻譯成“我”,如“幸告我”(西門豹轄葉);“國君必生於衰”(《捕蛇者》)等等。作為虛詞,“之”有四種用法:助詞、連詞、介詞和語氣詞。

1.助詞“之”可用於五種情況:①用在修飾語和被修飾語之間,使它們構成偏正短語,表示兩項之間的各種關系,可根據情況靈活翻譯。如“人的苦難在於為人師表”(《孟子?《離婁上》)句中的“之”字用在修飾語和被修飾語之間,表示所有格關系,翻譯為“的”。

(2)用在動詞與其賓語之間,起推進賓語的作用,以達到強調的目的,可以不譯。比如“女人的罪怎麽了?”(《左傳?召公二年”)。

(3)用在表示時間的副詞後,表示持續的時間。如:“壹會兒煙燒久了,燒淹死的人多”(《子同治鑒?韓吉,狄鹹建安三年),可譯為“在短時間內”。

④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不知東方是否白”(《東坡全集?紅墻賦》),不翻譯。

⑤用在副詞之後,謂語或主語結構之前,表示語氣的加強和語調的延長。如“君事之父,君事之遠”(《論語?陽貨”)。

2.作為連詞,“之”不像“起”、“壹”、“兒”、“則”那樣連接謂語短語或句子形成聯合關系,而是連接定語和中心語形成肯定結構,表示所有格或修飾關系,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助詞“的”。①連接定語和中心語。

比如“陛下今天能拿下吉翔的首級嗎?”(是後),連接名詞定語“吉翔”和名詞中心語“頭”。(2)連接主語和謂語,使主語結構轉化為有確定關系的名詞短語。

然而,這種結構的形成必須在句子中充當主語、賓語、謂語和時間狀語。如“太好了,姚是王者!”(《孟子?《滕文公論》,“堯為王”是主謂結構,中間插入連詞“之”使之變成中性結構,是形容詞“大”的主語。這是壹個動詞倒裝句,用來連接主語和謂語,但不應該認為是讓主謂結構變成名詞性成分,因為在句中不充當主語、賓語等成分,在加拿大是作為從句使用的。

如“父母愛子女,是深遠的”(《戰國策?斯),《知》壹詞不可譯。3.“之”作介詞時,譯為“與”、“對”。

在這種情況下,“之”可以作狀語,也可以作狀語結構,但這種情況很少見。如“壹個人愛什麽,如何君主”(《禮記?大學),作狀語,可以翻譯成“壹個人無法清楚地知道自己愛的是什麽。"

4.作為語氣詞,“之”常用於句末,尤其在韻文中,表示壹種感嘆語氣,也有填充音節的作用。比如“神聽之,谷為女”(《左傳?瀟雅?小明),“之”在這裏是語氣詞。

當然,“之”在古漢語中作為語氣詞並不多見。綜上所述,在文言文中,“之”字可以歸為中性詞,不僅在實詞中充當成分、代詞、動詞,還在虛詞中起作用,充當連詞、語氣、助詞、介詞。所以把“之”歸為中性詞比較好。

5.ZH:“之”的古漢語含義

基本詞義

1.助詞,表示歸屬和隸屬:純子~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系:慢點~計劃。不速之客。不要違背它。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其成為句子成分:“行路也是公。”

4.代詞,而不是人或事物:擱置。想當然。

5.代詞,這個,那個:“~二蟲,妳怎麽知道?”

6.沒用,沒意義:很長很長~。

7.走,走:“我想去南海”。

詳細詞義

"移動"

1.(知道。就像死了壹樣。枝幹受益很大。本義:出,出,上)

2.本義不變[成長]

它也出去了。像樹樁壹樣,樹枝和樹幹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益的。——《說文》

如果說的話含糊不清,那就不是。-禮記。俞樾同意:“這個字是它的本義。沒有的,還沒出來。”

去,往某個方向去,去【去;離開]

很合適。——《廣雅》

從東邊來。——《詩馮偉·博Xi》

霈龔俊。——《史記·項羽本紀》

虛擬出售它。(《許》與《許》)——唐宗元《兒童區傳》

壹個什麽都不知道的自命不凡的人。——張明·溥的《五墓碑》

我對南海的渴望是什麽?——彭清端書《示子侄為學》

4.再比如:as it is(去);去(去;到);官方(上任;去任何地方);國家(到封地);舒適(去)

1.表示人或物,相當於“這個”和“那個”[這個;那個]

王玄說的。(誌:指南國的來吹豆腐腦。)——《韓非子儲說》

老虎高興了,也算了。(註:這裏指的是驢生氣時只能踢的情況。)——劉唐宗元《三誡》

記得清清楚楚。(誌:指* * *閱讀情況。)——清源美《祭妹》

對它來說,很容易很難。代詞指的是世界上正在發生的事情。)——彭清端書《示子侄為學》

2.再比如:與中學相比;因此,他全力以赴。

3.指人或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和他們[he;她;它;他們;他們]

鄭商在周弦高到市裏,見面。——《左傳三十二年》

4.又

健叔哭了。

巫醫,音樂家,全能工作者。(“之”是指示代詞,意思是“巫醫是百藝之樂者”。)——唐漢余《世說》

5.再比如:更換;以戰取勝;為之嘆息;使其順利發展;會見他

6.指示代詞相當於“齊”、“他的”、“其他”[其;他的;其他]

紂王下令生下他的母親並將其斬首。——《吳王攻平話》

幫助

1的[of]。

2.用於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所有格關系或壹般修飾關系。

謝莊年輕的精英戰士。——徐青·柯《大清紙幣與戰爭》

射手,軍中槍數也。

3.再比如鐘鼓之聲;壹家之主;原因之壹;碩士論文

4.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我是壹名教師。——《左傳三十二年》

5.用於實詞和介詞之間

嘴對於味道的意義是壹樣的。——《孟子》

形狀

1.具有字母S的形狀,之字形的。如:之江(河流曲折如“之”字);之字形道路(之字形道路)

文言文中“之”的所有含義1。“之”用作代詞。

教材中“之”作為代詞的用法很多,如下面的“之”補充道:

1,落實政策,直面它,說:“天下沒有馬。”(《馬碩》)

2.名字是誰?山的和尚也是智慧的,不朽的。(醉翁亭)

3,因為它的領地太清晰了,妳活不了多久,但是記住了。(小石塘的故事)

4、聞水聲,如鳴其響,心樂。(小石塘的故事)

5、脫屏,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尺。(“腹語”)

6,看看吧,看看吧。(《曹劌辯論》)

從上面的例子分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之後時,“之”的用法是代詞,是它前面的動詞的賓語。

第二,“之”用作動詞

請看下面的例子:

1.我想要的南海呢?(《勸學》)

2.去揚州途中再會孟浩然

3.再會杜副都督赴蜀任職(再會杜副都督赴蜀任職)

4.試著和人壹起犁地,然後在田埂上退出。(《陳涉家族》)

通過分析上面的例子,我們知道“之”做動詞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後面通常跟壹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周樹”和“朗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中的“我”、“孟浩然”、“杜少甫”。雖然在例4中沒有直接的名字,但是很明顯陳涉在繼承中被省略了。整句應該是“有人去某處”。

第三,“之”用作助詞

“之”作為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初中大致有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看到壹個小東西,壹定要仔細審視它的質感,所以時不時會覺得有趣。(《童趣》)

(2)有余力,壹旦不能滅山壹毛,就如土石?(《愚公憶山》)

③關關雉鳩,在河洲。(《關雎》)

(4)小牢,雖不可察,必有所愛。(《曹劌辯論》)

(5)公敗者之意,只是殺臣。(“輸”)

⑥我想去五百裏之地安陵,安陵君可以答應我!(《唐菊不辱使命》)

從上面的例子分析可以看出,當“之”後的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短語(如“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

2.“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不翻譯。

如:①很尷尬,妳不受益!(《愚公憶山》)

(2)徐公沒有妳漂亮。(《鄒忌諷刺王琦不才》)

3孩子不是魚,懂得魚的快樂?(《莊子與惠子遊濠梁》)

(4)走向世界,攻擊親人。(“道多助,道少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嶽陽樓的故事)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名詞或代詞(主語)和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是不翻譯的。

3.“之”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不翻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很少見,比如:

(1)時間久了,眼睛好像很別扭,很閑。(狼)

(2)在輟學務農的田埂上,我難過了很久。(《陳涉家族》)34566

可見,這類“之”多用於時間副詞之後,用於調音節,不作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