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大家介紹壹些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需要註意的問題,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1.不符合申報條件。(1)成果形式不屬於資助範圍。包括應用研究成果、論文、數據庫、教材、普及讀物、個人申報和翻譯、文獻資料的簡單收集、古籍和記錄的整理等。(2)申請結果為三年未答辯或三年未作重大修改的博士論文。博士論文答辯後滿三年,修改幅度超過30%才可以申報。修訂內容包括要點、內容結構、研究材料、篇幅拓展等方面。(3)申報成果已經公布。後資助項目不接受修改或重印已發表成果的申報,申報成果不得發表,與已發表作品的重疊內容不得超過10%。
二、申請材料不完整、不規範。(1)申請表不完整,不真實。部分申請中,3名具有高級職稱的推薦人的相關信息和推薦意見不填寫或不實。部分申請人信息不全,或錯填或隱瞞。(2)申報稿未能有效匿名。在成果的封面、目錄、文字或後記中披露申請人的相關信息。(3)未按要求提交申請表和活頁。提交申請表及活頁壹式兩份,其中1份送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4)不當回避申請審查。申請書中所列申請回避評審的三位專家壹欄可以留空,但不能隨便填寫,應填寫可能真正影響評審公平公正的專家。
第三,申請結果的學術規範性差。(1)不符合理論邏輯和學術規範。比如“研究歷史”不是基於歷史的客觀敘述,缺乏歷時邏輯。(2)缺乏基本的文獻整理。(三)不符合引用標準的。參考文獻、註釋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缺失。(4)有人抄襲剽竊。
4.違反報告程序。部分申請材料未經申請人所在單位和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審核。目前後期資助項目的申報有兩種方式:壹是個人自己申報,二是出版社推薦。這兩種方式都需要經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公室或委托管理單位在京確認,並經三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或我廳認可的出版社推薦,方可申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的科研管理部門、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承擔審核責任,對作者個人情況和申請信息進行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