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寫本又稱敦煌文獻、敦煌遺書、敦煌遺書,是指中國甘肅省敦煌縣莫高窟(俗稱千佛洞)出土的4-11世紀語言的古代手稿。由於敦煌在4-10世紀是中國西北地區的文化中心,其政治和經濟非常發達,佛教也非常興盛。自前秦建元二年(366年)僧人開鑿第壹洞以來,代代相傳,壹直在進行寫經造像的活動。北宋仁宗時,西夏攻敦煌。為了躲避火災,僧侶們將大量文件藏在山洞的復合室內,然後築起泥墻,在上面作畫作為偽裝。此後,這些文件被封存在私室900多年,成為聞名海內外的敦煌遺書。
敦煌寫於隋朝或初唐,是佛經“解莫箐”的副本。書寫紙又薄又硬。經染黃略沾水後,按紙的顏色印字,符合隋唐的規定。由34張張寬黃紙制成,長49.3-49.5厘米,寬25.2-26.6厘米,總長17米,* * 16790字。卷首略有殘缺。“因果報應”翻譯成梵文,就是“功課”的意思。《因果報應經》是壹部關於佛教戒律和懺悔的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