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設立養豬場需要審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豬用地證明:在國土局可以辦理,壹般符合養殖用地要求就可以辦理。
2.環評手續:去環保局,環保部門的人會下來檢查,只要排汙合格的養豬場都可以。
3.規劃意見:養豬場要設計施工圖,然後去規劃局審核。(註:2020年不需要處理5000頭以下的養豬場。)
4.備案程序:去發改委。最好是跟村委會走,不然經常不知道在哪裏。
5.動物防疫條件證明:這個證明需要在畜牧局辦理,防疫到位的養豬場才能拿到。
6、養殖場註冊:如果註冊手續需要到畜牧局辦理,註冊即可。
7.取得生產經營證明:先讓村委會證明,然後去畜牧局,畜牧局審核後,直接去工商局辦理。
8.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後,到畜牧局辦理檢疫證,再到林業局辦理檢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