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本草綱目》:本、草、綱、目四個字分別是什麽?

《本草綱目》:本、草、綱、目四個字分別是什麽?

《本草綱目》的釋義應該分為《本草》和《綱目》兩部分,這和《三國演義》的命名是壹樣的。

“本草”指的是中藥和中藥學,“綱目”指的是大綱或細則。所以要翻譯的話,標題的意思是“中醫概述”。

《本草綱目》,52卷。明代李時珍(東壁)成書於嘉靖三十壹年(1552)至萬歷六年(1578),三次改稿。這本書是以“循綱”的文體寫成的,所以取名《綱》。以《證本草》為藍本進行修改。序言(卷1,2)相當於總論,敘述本草的主要參考文獻和藥性理論。

卷1《歷代本草》介紹了明朝以前的主要本草41種。第二遍收集了明代以前關於藥物陰陽氣味、五味禁忌、標本陰陽、盛衰、補瀉、引經據典、各種用藥禁忌的論述,其中以金元時期居多。

第3 ~ 4卷為“百病指示藥”,沿用了《證型本草》中“百病通用藥”的老例,以邪為綱,列出了適應癥的名稱和主要功能,相當於壹本臨床用藥手冊。第5 ~ 52卷為諸論,共收藥1892種,附圖為1109種。它的壹般例子是“三個產品之間沒有區別,但壹個接壹個;東西跟著課,眼睛跟著大綱。"

其中16系(水、火、土、石、草、谷、菜、果、木、器、蟲、鱗、媒、禽、獸、人)作為60類計分。按照“從微到巨”、“從卑微到昂貴”,每個部門都方便搜索,體現了生物進化發展的思想。該部下有60個類別,許多同科同屬的生物常常被安排在每個類別中。

每種藥物都標註為綱,列為目的,即壹種藥物有以下八項(即“物”)。其中,“史明”列舉別名,說明命名的意義;“集中解決方案”介紹了藥物的生產、形態和收集;“辨疑”(或“是非”)是各種學派的理論。

辨別和糾正藥物疑點;“秀智”指的是燒制的方法;“聞”、“主治”、“發明”講解藥性理論,提示用藥要點,並給出每位作者的個人見解;“附方”是指疾病,並列出了相關的處方。

流行版本

《本草綱目》有不少版本。除去各種外文譯本或刪節本,國內約有72種,大致可分為“壹祖三制”,即祖本(金陵版、佘源版)和江西版、前本和張本。

江西的這套系統主要是為明萬歷三十壹年(1603)夏良信、張定思刻制的。錢本系統主要是針對明崇禎十三年(1640)錢維在杭刻制的《六友堂》,以及清順治十二年(1655)吳玉常太和唐本的版本,乾隆《四庫全書》的版本也有相應的抄襲。

張本系統主要是清光緒十壹年(1885)張紹棠的《南京魏姑齋》刻本。江西版和前本本查字,重繪藥圖後加圖十余幅,附《本草綱目》補遺。

1957人民衛生出版社根據張本影印此本,最新版本為人民衛生出版社1977出版的劉恒如校對本,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93出版的金陵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