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借閱規則:
壹、查閱會計檔案,需填寫《檔案查找原因申請表》,經主管領導批準(簽字或蓋章),方可查閱。
二、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介紹信,經主管會計領導批準後,方可查閱。
三、會計檔案壹律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經院領導同意,可采取復印的辦法解決。
四、查閱帳冊時,不準塗改、刪減,更不得撕毀原始憑證,如需證據只能照原件復印。
五、支票要辦理登記手續,支票要在會計檔案登記簿上簽字,方可支票。
六、查閱賬簿時,禁止吸煙,以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
七、如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