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要吃飯的,但是我們老百姓嚼樹皮,吃草根和觀音土。如果他們不能生存,他們就吃人。據史書記載:“民在外受賊掠,內受郡縣賦,生計盡竭。此外,沒有食物充饑,人們開始采摘樹皮葉子,或粉碎葉子作為結束,或煮土吃。什麽都用盡了,這是自吃。”
普通百姓在被強盜搶劫的同時,普遍背負著政府沈重的雜稅,民不聊生。再加上饑餓沒有食物,普通人就吃樹皮,或者把樹葉搗碎煮熟。等能吃的都吃完了,我們就開始吃人肉。
“是吃人”,就是吃人的意思。吃人現在聽起來不可思議,但在中國歷史上,只要是動亂戰亂的年代,煮人肉的悲劇總是在發生。清朝同治年間(1859 ~ 1861),仍有吃人的悲劇發生。
兩足羊在古代並不少見。
在漫長的歷史中,食人的真實歷史並不荒謬。學者莫羅曾經寫過壹本書叫《為幸福哭泣》,其中有壹些是關於食人的。吃同壹種食物在古代歷史和文學作品中也很常見。像孫二娘夫婦開豬肉包子鋪的故事,並不都發生在大饑荒的年代。
需要說明的是,北宋和後來的南宋的經濟狀況並不是最差的(最差的應該是魏晉)。“兩條腿的羊”的文字記載是從那個時代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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