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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試鏡爭議。

壹些女性團體為了改善經濟狀況,捍衛檳榔西施穿性感的權利,但這些借口都是有爭議的。他們指出:國際模特、明星、展會女郎的性感形象不會被社會認為不合適;社會或法律並沒有規範模特、明星的性感服裝,只是禁止檳榔西施穿得暴露。這個政策明顯是壹種階級歧視。

此外,壹些人批評媒體塑造了這些女孩的負面形象,忽視了更重要的社會和經濟問題。反性剝削團體,如立信基金會,對檳榔西施的自主性持悲觀態度,因為這些女孩更像是被檳榔攤主甚至家人剝削的童工。值得壹提的是,中國臺北第壹位奧運跆拳道金牌得主陳詩欣曾經是檳榔西施。

有些檳榔西施通過情色手段吸引顧客,通過裸露讓顧客摸手來吸引顧客。這種特殊服務通常是在顧客購買壹定數量的檳榔後才提供。有些檳榔西施甚至從事性交易,成為性工作者。臺灣省有些男人常說“買檳榔不用嚼檳榔”。以買檳榔為借口,把杏子吸引到了墻上。這裏面還有另外壹個玄機,如此“Xi式”實在令人悲哀。

壹般來說,50元新臺幣可以買到8-9顆檳榔,但這樣賣的壹顆檳榔要100元新臺幣。檳榔美容的收入相當可觀,每個月賺新臺幣四五萬元。

說到“檳榔之美”,就不得不先說說檳榔。臺灣省同胞壹直有嚼檳榔的習慣,歷史悠久。康熙年間,首任臺灣省知府蔣·《臺灣省府產誌》中記載。乾隆年間,臺灣省海防同治朱景英記載了當時臺灣省流行檳榔的盛況:“飲檳榔者,男女皆有,不能離口;時間長了,嘴唇和牙齒都黑了,家裏的日食也不連續,但這是不可或缺的。糾紛解決者互送檳榔和好,客戶也以此為尊。”

醫聖李時珍對檳榔的醫療作用總結為“醒能使其醉,醉能使其醒,饑能使其飽。”所以在臺灣省,檳榔吃的時間比較長,吃的人比較多。檳榔種植已經形成了農副業的支柱產業。上世紀末,臺灣萬西施地方政府提出限制種植,不提倡吃檳榔,但遭到果農抗議和反對。直到現在,吃檳榔的人在臺灣省還是很常見的,被稱為“洪春祖”。在我訪問臺灣省期間,我多次問他們吃檳榔有什麽好處。他們回答說有提神的作用,我也說不出為什麽,就是想吃。

“檳榔西施”最早出現在90年代末。雇傭年輕漂亮的姑娘推銷檳榔,是檳榔販子的新招。被稱為“檳榔之美”。賣檳榔的小店是個小玻璃屋。它的面積少則幾平米,多則十幾平米。陳設也很簡單。壹般只有壹個冰櫃,壹張桌子,壹個高凳。無論我們走到哪裏,我們都不時看到那些玻璃小屋。“檳榔西施”在玻璃店曝光,染短發,濃妝艷抹。雖然它比不上習字,但也很美。

壹個合格的檳榔西施除了外表的“能見度”,還必須掌握壹定的專業技能,最重要的是檳榔的準備和包裝。當地司機買檳榔時,會拿出壹個小包,拿出壹顆檳榔,熟練地用刀切去頭尾,打開壹個類似化妝品的小盒子,用刀剜出壹點白色泥糊,平鋪在檳榔葉上。白泥糊其實就是石灰之類的東西,可以減少檳榔的不良刺激。

2003年以前,“檳榔西施”風靡全島。美女越島越少,刺激只是視覺上的,後來逐漸演變成色情活動,但並不是所有檳榔西施都從事這種交易。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檳榔西施穿的越來越少了。很多人上身只穿胸罩,還有壹條裙子不能再短了。即使在冬天,他們仍然打扮得很性感。當地的行話叫“涼衣”。為了吸引顧客,檳榔西施也是花樣百出。有的人只要妳給她買檳榔就免費送壹個“大腿舞”。更何況,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