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宋真宗景德鎮元年(1004),遼朝皇帝蕭太後、盧野龍緒以收復瓦橋關(今河北雄縣舊南關)為名,率軍入宋。攻打睢城,活捉宋先知王,攻打定州。宋擒雲州守王繼忠,宋軍守城。宋廷朝在野動搖,真宗畏敵,欲遷都南逃。王欽若主張遷都州(今江蘇南京),陳耀茂主張遷都益州(今四川成都)。由於平章丞相寇準、畢的堅持,無奈之下,只好在冠州(今河南濮陽)申辦戰爭。
流程:
遼軍到定州時,兩軍對峙。王繼忠趁機勸說蕭太後與宋朝講和。遼怕腹背受敵,提出議和,最初被真宗拒絕。11月,遼軍在朔州被宋軍擊敗,克蘭軍遼軍因糧草問題未能撤軍。遼軍主力集中在潁州(今河北河間)城下,日夜不停地攻城。宋軍守將紀燕窩守城,激戰十多天。蕭撻凜、蕭觀音奴率軍攻克周琦,蕭太後等人率軍與之會合,共同攻打冀州、周貝(今河北清河)。宋廷澤“上書各路督兵,指名州兵會天雄軍”。遼軍攻克德清(今河南清豐),三面包圍益州。宋將軍李紀龍鎮守益州城。
遼國統壹軍憑著膽量,率領數十名輕騎,在周城下巡邏。宋軍將軍張桓壹箭射中遼寧軍統帥蕭撻凜的頭部,遼軍士氣受挫。蕭太後和其他人聽說塔爾快要死了,痛哭流涕,因此他們“停止工作五天”。《遼史》載:“與宋必有壹戰,(蕭)中弩,我兵(遼兵)失支,議和。還是天空厭倦了它的混亂,讓南北人民都可以休息了!”這時,宋真宗壹行到達了指名州。寇準敦促宋真宗登上北方城市夔州的門樓展示他的申辦。“諸軍萬歲,譽滿數十裏,聲勢浩大。”。
公約締結日期和代表:
雙方於12月初達成停戰協定,曹利用在松亭負責與蕭太後談判。第二年年初,與遼簽訂了和平條約。
契約內容:
第壹,遼宋是兄弟國家,遼聖宗年輕,稱宋真宗為兄弟,後人仍以輕視之心看待天下。
2.以白溝河為國界,雙方撤軍。(廖回到了宋遂城和郢、墨州。)之後,所有越境的小偷和逃犯,都不得停止互相躲藏。兩朝交界的城市,壹切如常,沒有城隍可以建造。
第三,每年向遼提供10萬兩銀子和20萬兩絲綢。送貨到雄州。
四、雙方在邊境設立壟斷市場,開展互市貿易。
盟約訂立後,宋遼之間壹百多年沒有發生大規模戰爭。因葛州又名葛源,故史稱“葛源聯盟”。
影響和意義:
當時的滿清除了少數交戰派系,都勸真宗遷都避戰,最終以寇準無與倫比的勇氣達成聯盟。與遷都相比,三十萬年的朝貢簡直不值壹提。(當時宋朝年收入65438+10萬元以上,而宋朝壹場中等規模的戰爭軍費高達3000萬元。)北宋達到巔峰並不為過——仁宗王朝甚至被稱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巔峰。遼南之地被收復,但三十年的朝貢加上富弼承諾的日後二十萬,對於財政拮據的契丹來說,無疑是天上掉下的大餡餅。但契丹與宋朝交好百年,契丹鐵騎不再南下。利弊壹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