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賠償要求:必須購買與丟失圖書相同書名、相同作者、相同出版社、相同版本的圖書。或者咨詢圖書管理員,得到同意後再有償購買新版圖書,也就是說圖書的封面和版本可以不壹樣,但基本信息應該是壹樣的。鑰匙必須是壹本正版書。
如果妳賠錢,妳通常要付三倍的錢。
另壹種情況是,如果壹本書的舊版本丟失了,就很難買到了。另外有些書比較珍貴,賠償比較麻煩。
擴展數據
第壹,圖書報刊是國家財產,讀者要自覺愛護,妥善保管。他們不允許丟頁或撕頁、折角、劃掉或亂塗亂畫。如發現上述情況之壹,借款人應按本規定負責賠償。讀者借閱書刊時,應親自檢查。如有汙損,工作人員可在汙損處蓋章,以分清責任。
2.凡丟失或嚴重損壞書報刊者,應以同版書報刊賠償(其他書報刊不能抵充)。如果同版書刊不能賠償,新舊圖書均以基價“註”的壹倍賠償,並收取壹定的加工費。具體規定如下:
1,館藏數量多且不易補充的壹般書刊,按基價X2補償。
2、利用和保存價值大而難以補充的書刊,按基本價格X3補償。
3.無復本的中外文書刊(包括工具書和影印書刊),按基價X5賠償。
4.善本和絕版書按X10的基價賠償。
5、成套多卷書,丟失或損壞其中壹卷的,賠償規定另行制定。
6.單冊期刊丟失或損壞的,按該期刊的年定價賠償,剩余的卷數不付給賠償者。
7.單份報紙丟失或損壞的,按報紙月價格賠償。
8、凡賠償損失,將收取加工費0.50元。
9.如果圖書賠償後發現原書沒有瑕疵,賠償款可以隨原書壹起返還。使用同版圖書進行賠償的,原書刊經查找後,由圖書館蓋章證明歸賠償請求人所有,賠償的書刊不予退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書刊丟失損壞賠償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