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反人類學,也不是野蠻。這是自然規律。有人類就有爭鬥,兩個人要搶壹個包子。這就是鬥爭。如果有壹個異性,兩個男人搶,肯定是要打起來的。這是人類的規律,也是所有動物的規律。
人與人之間為什麽會有鬥爭?人只是壹種有思想的高級動物,但動物也有自己的天性,掠奪弱者,吃掉強者,為了領地和食物而互相爭鬥,甚至鬥得妳死我活。在規則和法律法規的制約下,人與人之間的鬥爭受到約束和減少。相反,有利益就有鬥爭,有階級就有剝削,有剝削就有鬥爭。所以人與人之間為什麽會有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