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小曲壹般是指在城鎮集市上流行的民間歌舞小曲。經過歷代流傳,在藝術上經過了更多的加工,具有結構均衡、節奏規整、曲調細膩、柔和的特點。民間說法很多,有小曲、俚曲、巷謠、村謠、市謠、山歌、時令調、絲調、絲弦小曲等等。
2011入選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小調的產生和發展經歷了很長壹段時間,《詩經》中的壹些敘事篇章催生了這壹體裁的壹些因素。漢代的和歌是絲竹伴奏的唱法形式,與同門弟子的歌(清唱劇之類)有明顯的區別,和歌可以說是小調的來源之壹。
魏晉南北朝時期,民間樂府民歌以時間序列的形式出現,如《子夜四時歌》、《從軍轉五更》、《中秋柳歌》等。從這些可以看出後世廣為流傳的幾個傳統曲調的結構原理,如《四季》、《五表》、《十二月》。
隋唐時期,越來越多的民歌被選錄提煉,成為說唱和歌舞表演的壹部分,稱為曲子,也是小調體裁的早期形式。宋元以後,隨著中國城市經濟的日益繁榮,小調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成熟階段。壹方面,許多從農村傳入城市的民歌,經過藝人的演唱和加工,成為小調的壹部分。
另壹方面,興起於元代的小令、三陶為了迎合市民的需要,逐漸與嚴謹的南北曲分道揚鑣,成為通俗易懂、流暢優美的小曲,至今仍保留著曲牌的名稱。這部分小曲並入小調,使之更加豐富多彩。
明清之際,在壹些學者中重新興起了編纂民歌專集的潮流。據統計,清中葉已刊刻的流行歌曲有6044種(見劉福、李嘉瑞:《中國流行歌曲總表》)。大部分屬於小流派。最有影響力的期刊是《霓裳羽翼》、《白雪公主的遺產》、《南北時尚小調之花》、《廣式》、《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