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後漢書·張讓傳》記載,東漢鐘平三年(公元186年),碧蘭曾經做過翻車,用來取河灑路。馬軍在都城洛陽工作時,城內有土地,可以辟為花園。為了灌溉,他做了壹個翻車(即龍骨水車)。清代林青《河具圖說》記載了翻車的結構:車體拼接成長方形長槽,槽的兩端各有壹個鏈輪,用龍骨葉片作鏈條穿過長槽;車體在水邊傾斜,下鏈輪和壹部分長槽浸在水中,岸邊的鏈輪是驅動輪;驅動輪的軸是長的,兩端有四根拐杖;人靠在車架上,踩在拐木上,帶動上鏈輪,葉片順著凹槽向上刮,把凹槽末端的水排出,再回到長槽上方的水中。就這樣,水被源源不斷地送到岸邊。馬軍做的翻車又輕又省力,可以讓孩子跑起來。“比平時熟練百倍”,也就是比當時的其他提水工具強很多倍。因此受到社會歡迎,應用廣泛。直到20世紀,我國部分地區仍采用翻車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