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工程公開招標應不少於3天;
2、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要長期公示;
3.公開招標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的公示期不得少於3天。
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是指采購人依照法定程序通過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所有潛在的不特定供應商參加投標,采購人通過某種預先確定的標準從所有投標供應商中選擇中標供應商並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壹種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的方式體現了信息公開、程序規範、公平競爭、客觀評價、公平選擇、優勝劣汰等市場機制的本質要求。
由於公開招標投標人多,競爭充分,不易串通投標,有利於招標人從廣泛的競爭對手中選擇合適的中標人,獲得最佳的競爭效益。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必須公開招標的,應當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依法指定的媒體上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符合招標項目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可以不受地區、行業限制,申請參加投標。
公開招標按公開的地域範圍可分為國內公開招標和國際公開招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在作出答復前,招標投標活動應當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