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包抽檢黴菌超標的處罰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以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壹百壹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有權采取下列措施,對生產經營者遵守本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壹)進入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單據、賬冊和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五)查封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