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幹部人事檔案弄虛作假的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誡勉;情節嚴重的,予以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限制提拔使用;情節嚴重或幹部群眾反映強烈、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撤職、降職處分。
偽造幹部人事檔案涉嫌違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如何舉報地方官員
舉報地方官員,要註意收集證據,向以下部門舉報:1,紀檢監察部門。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紀委和監察局。2、涉嫌犯罪的,向當地檢察機關或公安機關報案。檢察機關的舉報電話是12309。3.上級機關。4.舉報對象所在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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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處理辦法
第九條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所列情形之壹的,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予以相應處理。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誡勉;情節嚴重的,予以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限制提拔使用;情節嚴重或幹部群眾反映強烈、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撤職、降職處分。
偽造幹部人事檔案涉嫌違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作出結論的。需要復查、復議的,適用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未得出結論的,行為發生時的法規或者政策不認為違法的,按照當時的法規或者政策處理;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政策被認為違法,但本辦法不認為違法或從輕處理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通過偽造幹部人事檔案獲取不正當利益的,經組織審查確定後,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糾正、撤銷或者取消。
第十壹條在幹部選拔任用中,應當嚴格審查幹部人事檔案,凡有弄虛作假嫌疑的,應當停職接受調查核實;問題未查清前,不得提拔重用。
第十二條對於人事檔案造假,應在深入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認真鑒定,必要時聽取本人陳述,經過集體研究決定。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嚴格區分篡改、偽造檔案材料的行為與“填寫力度不同”和“更正信息錯誤”的情形,確保結果客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