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會議概況。這包括姓名、起止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議題、議程等。會議記錄。內容可以是單獨的壹部分,也可以放在簡介裏。如果多個層面和會議的精神壹起傳達,只需要列出每次會議的主要概述即可。
二是會議的主要精神。壹般來說,是指會議上領導講話的精神,總結領導講話中的核心要求。如果除了領導人的講話,會議還組織了經驗交流和發布通報等相關文件,也要摘錄其核心要求和要點,壹並傳達。總之,我們應該著眼於不同的會議精神。
比如傳達上級機關或領導指示的會議精神的提綱,以及傳達上級機關安排的會議精神的提綱,都要重點列出相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在總結工作或交流經驗的會議精神提綱上,要著重講會上交流了什麽經驗,討論研究了什麽問題,領導作了什麽指示,作了什麽決議,布置了什麽工作,提出了什麽要求。壹些會議精神交流提綱也要加入對會議的評論、感受和體會。
對會議的評價主要是明確會議的意義,感受和體驗是參加會議的收獲。總結會議精神,可以用會議提議、會議明確、會議重點、會議要求等表述,也可以分層次用“12345”的形式進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