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認識到環境資源的稀缺性、有限性和價值及其對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不可替代的意義和作用,生活在環境中的人類只有合理開發利用環境資源,才能保證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為解決現實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證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采取的各種行動。
自然保護:
保護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環境,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存環境、特殊自然發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保護。
此外,城鄉規劃、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植樹造林、控制人口增長和分布、合理配置生產力也屬於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問題在範圍上有不同程度的發生,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包括大氣環境汙染、海洋汙染和城市環境問題。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汙染越來越國際化,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