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的著錄規則為GB/T7714-2005,適用於“由作者和編輯編目,但未被圖書管理員、目錄員和索引編輯使用的參考文獻”。
2.順序編碼系統的具體安排。參考文獻按其在文中出現的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放在方括號內。如果文件被重復引用,則在文本中用相同的序列號進行標記。壹般來說,引用壹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範圍)列在以下參考文獻中。
對於以“出版年份”或“年份、卷(期)”和“頁碼(或頁碼範圍)”格式多次引用的文獻,在每篇參考文獻的序號標記中列出每壹頁的頁碼或頁碼範圍(有些出版物也將能表明引用文獻位置的信息視為頁碼),並置於方括號內(只列出數字,不列出“P”或“頁”等)。頁碼範圍中間的線是半字線)並用上標標出。
參考資料:
參考是學習的第壹步,引用參考文獻是不可避免的。任何思想結論都離不開前人知識和經驗的積累。沒有參照物,就是典型的天馬行空,沒有研究和學術價值。所以參考是必須的,沒有參考就做不出論文。註意參考文獻的格式。
引用參考文獻不是抄襲別人的成果。引用是為了說明妳的思想或論文的靈感來自哪裏,來自哪裏。壹般情況下,引用別人的觀點,盡量用自己的語言表達,並加以提煉和總結。可以提出論點和論據,但數字和數據推理可以盡量保持原創。如果不能這樣概括,就註明出處。引用文獻,抄襲是最糟糕的事情。首先,妳不能復制它們。第二,妳不尊重學術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