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圖書館工作中的編目項和項分別指什麽?

圖書館工作中的編目項和項分別指什麽?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與西文文獻著錄規則之比較

楊曉雲

(陜西渭南渭南師範學院圖書館714000)

文摘:中國文獻編目規則和西文文獻著錄規則都積極采用國際標準,並與之相適應。

電子資源的描述具有壹致性,但在描述規則、標題形式和版本描述上存在差異。

關鍵詞:編目規則;文檔描述;中國文獻編目規則;西文文獻著錄規則

1.《中國文獻編目規則》是中文編目員的主要依據和重要工具。近10年來,隨著網絡資源和電子文獻的迅猛發展,信息載體、信息傳播方式和信息組織形式發生了巨大變化。為適應這壹變化,由國家圖書館《中國文獻編目規則》修訂組歷時兩年半修訂的《中國文獻編目規則》第二版(以下簡稱《規則》)於2005年4月正式出版。新版《中國文獻編目規則》與1996年出版的第壹版相比,在內容、章節、結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調整和修改,更加客觀規範,更加貼近編目工作的實際需要。1985年8月,中國圖書館學會基於ISBDS等效采用和AACR2“基本采用、個別修改”的精神,結合我國西文文獻編目的實際需要,制定了《西文文獻著錄規則》,“盡量滿足手工著錄的需要,照顧自動化的發展”。為規範西文文獻著錄,使我國西文文獻著錄與國際接軌,為* * *享受西文文獻書目數據奠定了基礎,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2003年,科技文獻出版社出版了《西文文獻著錄規則》第二版,我國的編目規則日趨完善。

2.《中國文獻編目規則》與《西方文獻著錄規則》的相似之處: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關於西文文獻著錄的修訂時間和組織機構雖有所不同,但都遵循以下修訂原則:

2.1堅持國際標準,積極采用國際標準。

修訂後的《中國文獻編目規則》和《西文文獻著錄規則》堅持國際標準,積極采用國際標準。該規則的序言稱“修訂應遵循國際標準,並以ISBD、GB3792.1的最新版本、AACR2R/2002版等為基礎。”。以ISBD最新版和GB3792.1最新版為基礎,既體現了編目原則,又不生搬硬套。《西文文獻著錄規則》由中國圖書館學會組織的修訂小組修訂,2002年4月完成“征求意見稿”。修訂草案的內容完全符合ISBD和AACR 21998 Rev .和AACR2R-93的原則。為了適合我國西文文獻編目員和編目員的使用,除了壹些必要的國際標準說明外,還詳細闡述了我國個人和團體作者的著錄規定。對原“附錄”進行了補充和擴充。《西文文獻編目條例》基本能滿足目前從事西文文獻編目工作人員的要求。可以說,它的編輯出版標誌著我國圖書館西文文獻編目工作的第三個階段。

2.2適用範圍的廣泛性。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對西文文獻著錄的適用範圍很廣。從文獻類型來看,《西文文獻著錄規定》適用於普通圖書、連載出版物、電子資源、非書資料、測繪資料和樂譜。《中國文獻編目規則》的適用範圍不僅包括前者,還將非圖書資料擴展到視聽資料、縮微膠片、手稿、古籍等。《西文文獻著錄規則》中的“連續資源”是AACR2-2002修訂的重點。AACR2-2002將“連續出版物”替換為新名稱“連續資源”,其適用文件的範圍也擴大到“連續出版物”和“集成資源”。

2.3電子資源的描述。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和《西文文獻著錄規則》考慮到了網絡環境下電子資源的特點,都有專章對電子資源的著錄進行了描述。此次修訂既堅持了整個編目規則體系的壹致性,又考慮了各類文獻的特殊性。《西文文獻著錄規則》吸收了AACR2-2002的最新版本。用新名稱“電子資源”代替“計算機檔案”,並修改了“連續資源”和“電子資源”的具體著錄規則。

2.4二者在編目規則上趨於壹致。

由於中文文獻的不同特點和用戶檢索文獻的習慣,《中國文獻編目規則》做了壹些個性化的規定。修訂後的《西文著錄規則》本土化特征突出。中國的名稱、中國的團體和中國的地名的形式都有明確的規定。壹方面,使條例完全適用於我國編目工作的實際情況,是“中國特色”。另壹方面,也是我國首次對專有名詞的西文題名做出具體規定,可供西方國家在編纂法規或編目實踐中借鑒,為我國專有名詞的國際標準化鋪平了道路。

3.中國文獻編目規則與西文文獻著錄規則的差異。

3.1著錄項目差異:《中國文獻編目規則》取消了主項和附加項,同時增加了壹般項,確立了備項在項和圖書館目錄中的位置。西文文獻著錄規則保留了主要條目。

3.2錄制規則的差異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明確規定,對於中國古代作者,規定信息源包含古代負責人所生活朝代(1912以前)的簡稱,記在姓名前的括號內。

比如:羅貫中的《三國演義/(明)》。

紅樓夢/(清)曹雪芹,(清)高鶚。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中有明確規定,負責僧人的姓名照實記錄,姓名原稱“師”,括號內記載。

比如:弘毅大師的《弘毅大師作品集/(釋義)》

海登《少林文水詩選/(釋)》

對於國外作者,中國文獻編目規則規定,當信息源包含國外負責人所屬國家時,應在名稱前的括號內記錄國家簡稱;如果同時包含中文譯名和原姓名,原姓名應當在中文譯名後的括號內註明。

例如:編目工作/(英)E.T .亨特,K.G .B .貝克韋爾,編著;

林毅等譯

《西文文獻著錄規則》要求個人作者按照規定的信息來源如實著錄,不記載個人作者的朝代、國別或在書名責任聲明中將“釋義”二字置於和尚法名前。

3.3標題形式的差異

3.3.1個人名字有不同的標題。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規定:“人名標題由主成分和附加成分組成”。不同類型的人名在其人名標題中有不同的主要成分。比如普通漢語中人名的主要成分有姓名、筆名、字符、數字等等。普通古人姓名的主要組成部分有姓名、文字、數字等。,而普通外國人翻譯的姓名的主要成分包括中國姓氏和中國名字。

人名標題的附加成分用於修改和區分標題的主要成分,包括生卒年、朝代、國家、民族、性別、學科、職業、籍貫、外國人原名等。個人姓名的附加部分應該放在前後的壹組括號中,每個附加部分應該用空格隔開。

比如:魯迅(1881 . 9 . 25—1936.10.6438+09)。

(唐)李白(701-762)

(美國)愛因斯坦(阿爾伯特1879.3-1955.4)

《西文文獻著錄規則》規定:“人名由主體部分和附加部分組成。”主要部分壹般是名字,附加部分包括貴族頭銜、皇室、教皇、姓氏、年份等。該規定還規定,“普通話的發音應當采用漢語拼音的方式音譯,姓和名之間用逗號、空格(,)隔開,兩個字的姓名用拼音連在壹起。”

比如:魯,荀,1881—1936。

張,薛城(張學城),1738—1801

康熙(康熙),中國皇帝,1654—1722。

3.3.2不同形式的政府組織目標

在中文文件標題中,沒有主標題和副標題之分。而《西文文獻著錄規則》明確規定“下屬組的名稱不是獨立可識別的,應當視為上級組的下屬標題(也稱副標題)”。

3.3.3版本描述差異

《中國文獻編目規則》的版本描述通常以序數和“版本”壹詞或與其他版本相區別的術語的組合形式出現。數字都用阿拉伯數字記錄,省略了“第壹”二字,描述為“X版”。初版或初版不錄。

但有個例子6:《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編輯委員會(版權頁標題:1版,1印刷)。

例6將標題頁中的“第四版”視為標題的壹部分,不符合用戶的理解和習慣。目前中文文檔在扉頁標註版本說明的趨勢越來越多,質疑這個例子具有普遍意義。《西文文獻著錄規則》根據文獻的不同類型來描述版本的概念是很好的。

目前,機讀目錄格式正被各類圖書館廣泛使用,網絡環境的形成使編目數據的共享成為現實。數據* * *是資源* * *的必要前提,建立標準化的機讀目錄和高質量的書目數據是資源* * *的重要基礎。對此,《中國文獻編目規則》和《西文文獻著錄規則》應完善原有規定,補充不明確的條目,並根據計算機編目的要求進行更嚴謹、細致的修訂,以更細致地揭示文獻的特點。使之更具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指導編目實踐,使編目工作的每壹個具體環節都有據可循。

參考資料:

1.富平。繼承與變革:論中國文獻編目規則的修訂[J].圖書館學雜誌,2005.2。

2.國家圖書館中國文獻編目規則修訂組。中國文獻編目規則[M]。第二版。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

3林明。《西文著錄規則(修訂擴充版)》的壹些新特點[J].大學圖書館學報2004.4P73-75

4方偉明。《西文文獻著錄規則(修訂擴充版)》的變化[J].中國圖書館學報2004.2P56-57。

5段明蓮。中國文獻編目規則的現狀及發展趨勢[J].中國圖書館學報,2006.3P83-86

作者簡介:楊曉雲(1968—),女,陜西韓城人,西北大學圖書館系圖書館學專業畢業。現任渭南師範學院圖書館員,發表多篇論文。

聯系電話:13369135933

E-mail:tsg@wntc.edu.cn

wntsg@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