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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學圖書館規章制度

1壹般規則

第壹條為有效落實《高等學校圖書館條例(修訂)》中“高校圖書館應當以讀者為先,服務育人”的要求,本著規範行為、引導教育為主、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制定《南京理工大學圖書館讀者工作管理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的目的是維護圖書館的安全和整潔,保護各類文獻和服務設施,保障圖書館各項服務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實現讀者公平、公正、高效、合理地利用圖書館。

2讀者守則第三條讀者憑圖書館的校園卡進入圖書館。外來人員如需在圖書館借書,必須出示公函或本人有效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後方可入館。

第四條保持博物館安靜整潔,禁止吸煙。嚴禁在博物館區域隨意塗寫、張貼。

第五條愛護收集的文件和公共設施,不得標記、批註或塗改文件。不損壞文件,不擅自將公物帶出館外。

第六條講究文明禮貌,註意整潔。

第七條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文明借閱圖書,維護圖書館的正常秩序。

3圖書館借閱證的管理第八條我校讀者憑校園卡使用圖書館時,應當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

第九條其他使用圖書館的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短期來我院工作或學習的人員和繼續教育學院的學生,由責任單位與圖書館簽訂相關協議後,按規定統壹辦理。

2.臨時圖書館讀者登記身份證號並交納管理費後,方可進入圖書館閱讀壹般紙質書刊。

第十條校園卡壹旦遺失,應及時向校園卡管理中心掛失;掛失前,卡片所有借出文件由讀者自行歸還或賠償;所有持證人員離校前,必須還清所借證件,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4文獻借還管理第十壹條借閱圖書可分為開架和閉架兩種方式。具體操作如下:

1.開架借閱圖書應遵守以下條款:進入開架書庫,持《代書卡》進入庫房選書;選書時,請將代用卡插入書的原位置。如果咨詢後不需要借閱,請務必將書放回原處,並取出替代卡,以免亂放。選定圖書後,將代用卡放在指定位置,到借閱處辦理借閱手續;進入圖書館分館,主動出示有效證件,選擇圖書,將圖書和借書證放在指定位置,辦理借書手續。

2.在閉架借閱室(324室)和過期期刊及學位論文借閱室(本系421室)借閱圖書,讀者需要先通過網上公共查詢系統搜索館藏信息,然後記錄圖書資料的索取號、期刊的索取號、期刊的年卷數和頁碼信息,交給圖書資料工作人員借閱圖書。

3.讀者在辦理文獻借閱手續前,應先檢查所借文獻是否汙損。如有問題,請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二條還書應當符合下列條款:

1.按期到圖書館還書處辦理還書手續。

2.工作人員負責在借還系統中註銷借閱記錄,讀者履行監督職責。

3.以防過期、汙損、缺頁、光盤損壞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圖書借閱期限和借閱數量的限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借閱的書刊數量和借閱期限因讀者不同而異。具體如下:讀者類型,教職工,研究生,本科生,其他讀者最大借閱量(卷)20 20 16 4借閱圖書(天)90 35 35 35過期期刊學位論文1 1不可借閱,可復制2。如無違規、欠費、逾期等。,且所借文獻未被其他讀者預約,讀者可在到期前三天在線續借1次,續借時間為15天。

3.是否存在違規、拖欠、逾期等情況。,讀者可在線預約文學,預約圖書數量為1;預訂有效期15天,預訂期7天。

第十四條館際互借是為滿足我校圖書館資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校外獲取文獻的壹種方式。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以下條款:

1.所有需要從其他單位借閱的文獻,在我們圖書館都是緊缺的。

2.館際互借分為自助借和代理借。憑讀者工作證或借書證索要所需的館際互借卡。自借的館際互借卡兩天內歸還,逾期每張卡收取逾期使用費1元。借閱必須根據登記表的欄目詳細填寫所需證件的相關信息。

3.從外單位借用的原件應按時歸還,並保持完好。如有逾期、丟失或損壞,借款人應按原借出單位的有關規定處理。

讀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館際互借獲得的文獻只能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教學和欣賞。

5.讀者索取和借閱館外復印資料時,請註意取書通知。

6.為讀者提供借閱、復印服務所發生的壹切費用由讀者自行承擔。

5閱覽管理第十五條在普通閱覽室閱覽文獻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要在閱覽室大聲喧嘩、討論問題;不在閱覽室吃零食,舉止文明;讀者不得占座。當妳離開的時候,請帶走妳的個人物品。

2.閱覽室裏陳列的文獻只供室內閱讀。閱後請按相應閱覽室的要求擺放文件。不準藏匿、亂放文件,不準私自將文件帶出班長管轄範圍或閱覽室。

3.為充分發揮文獻的使用效率,對讀者閱讀的圖書數量作如下限制:中文報刊壹次限1(冊),其他文獻壹次限1 ~ 3(冊)。

4.凡需復印的,應在工作臺辦理相關登記、質押手續,原則上在庫復印。復印後請及時寄回作為證據。

第十六條電子閱覽室的使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本室服務對象為持有我校校園卡、江蘇省高校通用借書證的讀者,以及享受南京東部高校文獻資源的讀者。上機者必須憑校園卡辦理上機手續,嚴格按照壹人壹機壹人的規定上機。不辦理手續的不得入住機房。嚴禁未辦理手續上電腦,私自上電腦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2.電腦用戶應按刷卡機分配的號碼入座,不準亂坐或私自調換座位。電腦用戶可通過本地管理軟件在客戶端刷卡下機或自行下機。3.電腦用戶必須自覺愛護室內設備。如果故意損壞室內設備,惡意更改或破壞系統設置,導致系統無法正常工作,將按照圖書館和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電腦用戶應該自覺保持機房的安靜、幹凈和整潔。他們不允許帶零食進電腦室,亂扔東西,或者大聲喧嘩。當妳下飛機離開房間時,請帶好妳的個人物品。

5.計算機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網絡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南京理工大學圖書館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和《南京理工大學校園網使用與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利用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 咨詢、傳播封建迷信、淫穢色情等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對其在網上提供的信息負全部責任。

6.計算機用戶不得利用本室提供的網絡出口從事危害他人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計算機用戶必須自覺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不得利用下載工具惡意下載本館訂閱的各類數據庫資源,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壹切法律責任。8.使用計算機者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如不遵守有關規定或管理,工作人員有權暫停其計算機活動。

6數字資源使用規範第十七條南京理工大學圖書館的數字資源包括國內外出版社和集成商正式發布的網絡資源,以及面向校園網用戶的數字資源,包括我校自建或共建的數據庫、電子期刊、電子書和多媒體資源。

第十八條南京理工大學圖書館數字資源的授權用戶包括教職工、全日制學生、博士後、高級教師、訪問學者和學校聘請的兼職人員。授權用戶在使用電子資源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南京理工大學的相關規定,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則。在數字資源使用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違規處理:

1.超越正常閱讀速度,持續、系統、批量下載。比如壹個小時下載100多個全文文檔,或者下載壹整本期刊或者壹整期。

2.使用軟件和工具批量下載數字資源,如使用迅雷、netants或Flashget等網絡機器人軟件。

3.私有代理服務器使用電子資源,或者私有代理服務器被未授權的用戶使用。

4.向未授權用戶提供授權用戶的校園網賬戶。

5.未經數字資源所有者授權,向未授權用戶下載文檔,或非法獲利。

6.將下載的文檔用於系統分發、轉售和重新授權。

7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九條違規行為壹經發現,本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認定。視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者進行如下處理:

1.違反者必須向圖書館提交書面聲明和檢查,並確保今後不再發生類似的違反行為。

2.違反者應在圖書館和所在單位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刪除惡意下載的文件。

3.在圖書館網站上公示違規者姓名、所在單位、所犯錯誤事實,並進行通報批評。

4.視情節輕重,撤銷圖書館使用權兩個月至上半年。

5.根據被禁資源的收購價格,結合禁采期限,估算經濟損失,必要時要求違規者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因違法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或法律糾紛,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7非法處理第二十壹條凡在我館遺失的文獻,按下列條款處理:

1.原則上應對同版文獻進行補償,收取文獻編目加工費4元/冊。

2.沒有同版本文件的,按照收集、流通、出版、發行情況進行補償。1949之前出版的圖書,按原書價30倍賠償;1949至1976出版的圖書,按原書價20倍賠償;1977至1985出版的圖書,按原書價的10倍賠償;1986至1993出版的圖書,按原書價7倍賠償;1994至1999出版的圖書,按原書價的五倍賠償;2000年以後出版的圖書,按原書價的3倍賠償;單卷期刊按上半年或全年總價補償;當年裝訂期刊總價的2 ~ 5倍;報紙按當年報紙單價的3 ~ 5倍補償。

3.多卷文件應參照上述第2款,按照整套文件的總價處理。

4.如果沒有價格的文獻丟失,圖書館將根據同類型文獻擬定價格,然後按照上述1、2、3進行賠償。

5.每份證件賠償價格不足10元的,最低賠償10元。

6.遺失的原始憑證經賠償後找回的,可憑賠償收據辦理退款,並收取逾期使用費。

7 .賠償文件或賠償、補交費用均計算在內。

第二十二條凡超過期限使用我館文獻的,應按下列條款處理:

1.讀者復印所借文獻,逾期不還的,按每卷每日2元計算逾期使用費。

2.如果可用文件的借閱期限為35天,則逾期使用費為0.10元/天/卷;如果可借文件的借期為1天,則支付2元/天/卷的逾期使用費。

第二十三條不良使用行為,按下列條款處理:

65438+

2.以其他方式塗抹、批註或汙損證件的,罰款0.5元。汙損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根據汙損程度和情節,處以證件原價2 ~ 5倍的罰款。

3.如果條碼被汙損導致用戶無法使用,將收取2元的條碼制作費。

4.凡拆卸或更換儀器、設備及備件者,壹經發現,罰款50元。

凡盜竊儀器、設備及零配件者,壹經發現,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讀者在書庫、閱覽室吃零食、亂扔廢紙或隨地吐痰,罰款2元,吸煙罰款100元。

7.使用他人壹卡通借閱文件者將被罰款200元,工作人員有權扣留其校園壹卡通。

第二十四條讀者違反圖書館規定的,暫停借閱,直至處理完畢。

第二十五條違規情節嚴重的,本館將建議單位給予相應處罰。如果違規特別嚴重,圖書館會移交學校相關部門處理。

8補充條款

第二十六條本規則由圖書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南京理工大學圖書館讀者管理規定[2008] 60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