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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假書的後果

賣假書的後果是什麽?

1,賣假書的後果如下:

(1)個人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尚不夠刑事處罰,損害公眾利益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並銷毀侵權復制品,可以並處罰款;

(三)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設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8條。

銷售侵權復制品牟利罪,明知是本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219條

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入侵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

在前款所列行為中,明知是商業秘密而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的使用人。

二、如何舉報銷售盜版書

舉報出售盜版書籍的途徑如下

1,可以撥打12318向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投訴;

2.也可以向當地工商局、文化局、派出所舉報,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