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舟,本名玄隱,襄州安陽人。為人賢惠,做好事光明正大,善書為上。
大理缺年輕人,唐太宗說:“大理系人命;它是清晰和直的,它的人是笨拙的。“今天的緣分。
卻說喚烏雞,不知其劍為何物,徑往東亭來。尚書右仆槍斃馮德義論,獄門口壹個校尉不覺得有罪,死有余辜;無極救贖。
周曰:“校尉與無忌皆有罪,朝臣極敬。法:禦湯,飲食,舟楫,皆誤死。
陛下記無忌功德,也是可以的。如果妳懲罰無忌,殺了壹個上尉,那就不是懲罰了。"
帝曰:“法為天下之公,故我可有親戚!”請求復議。德乙固執,皇上就壹定能。
他說,“不然。壹個隊長命運如此不擇手段,有罪,法律應該從輕。
如果妳們都錯了,壹定不能孤獨終老。“所以和壹個上尉都是自由的。
選對時機的如火如荼,在資本的幌子下選擇走調的(4)責令投降;如果妳不首先,妳應該死。俄羅斯有騙子,有監獄設備,所以要以法為流。
皇帝說:“我命第壹個死,現在該流了,以示天下不信任妳,妳賣獄?”周曰:“陛下欲殺之,吾力所不及。既然我是部長,我敢賠錢?”皇帝說:“妳遵紀守法,讓我食言,我能怎麽辦?”周曰:“達摩使,蔔達信人,壹時怒而言。
陛下壹生氣就會殺了他,但他知道自己做不到,並把它寫進了法律。這是小怒大信。如果阿芬失信,我會替陛下好好珍惜。"
皇帝深有感觸,順著他的話。動商成。
可憐其貧,特詔給錢十萬。(摘自《新唐書》?《戴周傳》【註】1局:才氣氣度。
(2)書頂:公文、書籍的總概括。③懲罰:壹般“類型”、模式、規範、規定。
④調動:指推薦人選的任命。1.對下列句子中所加詞語的不正確解釋是:a .船長與戊己同罪。b .船長命運無良,法律應從輕處罰:定罪c .陛下之死:立竿見影d .可憐其窮:可憐,同情2。以下句子中所加詞語的意義和用法,同組是a .帝王大情操。
我也付錢。我寫信給第壹個死去的人。現在是時候流綠了,取之於藍,綠就是藍。c .大理,人生蓋地,不能比遊泳健將強十壹天。陛下會殺它壹次。妳能做什麽?下列說法中有壹句符合原意:a .戴周援引法律,做了壹次整容勸諫。他認為馮德義給孫昌戊己和壹個校尉定罪不當,請求太宗復議。
B.戴周引用“萬錯皆致命”的法律,勸太宗對孫昌戊己的罪行不能姑息,重罪輕罰,同樣的罪行不能因為他的身份而受到不同的懲罰。c .對於“騙子”,唐太宗寫“首者必死”,但戴周仍“以法為流”,從而激怒了唐太宗;面對唐太宗的責難,他據理力爭,終於讓唐太宗“有感覺”。
D.戴周認為馮德義判了壹個校尉死刑,讓孫昌無極用功德贖罪。但“不動手就該死”的聖旨是感性的,作為執法依據是不合適的。4.以下是對原文中心意思的總結。正確的是,A條歌頌了戴舟依法辦案的精神和文字不能代替法律的思想。
B.文章通過敘述戴舟的兩次反駁,贊揚了戴舟依法辦事的精神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主思想。c .文章敘述了唐太宗兩次采納戴周意見的例子,表現了唐太宗的大度風範。
D.文章敘述了唐太宗兩次采納戴周意見的事例,表明了他對戴周的高度信任,贊揚了唐太宗勇於納諫、克己奉公的美德。參考答案:1、文言文實詞分3點:b當:應、應2、文言文虛詞分3點:c A .其:代詞、他/語氣副詞、或b .和:人稱代詞、有/連詞、但c .所:助詞,與後面的動詞壹起構成“所”的詞結構,構成名詞短語“”
D.用:介詞,因為/介詞,用3,文意理解3分c .戴周反駁馮德義的判斷,沒有打臉,也沒有要求唐太宗復議。b .太宗說:“我有個親戚!”說明唐太宗沒有寬大處理的情況。
D.不是“於法無據”,而是“不能說成是懲罰”。4、文意理解3分。a . b .“民主思維”——人物拔高,概括不全。
c、d對原文的重點理解有誤。戴舟,字,是襄州安陽人。
性格清正,聰明好強,才華氣質俱佳,善於整理各種文件和書籍。貞觀初年,大理寺缺壹個副手。唐太宗說:“大理寺審理的案件,關系到壹個人的生死。戴周清正廉明,正是此人。”
同日,戴周被任命為大理邵青。壹天,孫昌無忌被唐太宗召見,沒脫劍就進了東上格門。
尚書左仆射馮德義,判監隊長未查出,應判死刑;孫昌無極被罰贖罪。戴周反駁道:“壹個校尉在獄中和孫昌戊己所犯下的罪行性質是壹樣的,朝臣的言行舉止在皇上面前不能強調任何錯誤。
法典明確規定,哪怕是給皇帝的湯、菜、船出現差錯,都要處以死刑。如果陛下還記得孫昌無極的貢獻,請原諒他。
如果只處罰孫昌戊己,而處決壹名監門校尉,這樣的判決不能說是符合法典的規定。”唐太宗說:“法為天下人所有。我怎麽能偏袒皇親國戚!”於是他下令重新討論兩人的罪過。
馮德義堅持己見,唐太宗有意允之。戴周連忙辯解道:“不能這樣處理。
監獄大門的壹名隊長因孫昌烏雞而被定罪,依法應當從輕處罰。如果都是錯誤,就不應該只處決獄門隊長。"
因此,孫昌無忌和壹個校尉都被赦免了。當時參加選官的人雲集北京,壹些士子虛報學歷、家世或偽造文書,希望獲得任用。
唐太宗下令,允許這種人投降;不自首的話,壹經查實就處決。很快,壹個假官員的行為被曝光。在證據完備後,戴周被依法判處流放。
唐太宗斥責戴周說:“我下了壹道命令,偽造者不自首就處死,妳現在卻只判流放。妳在告訴全世界我不守信用。
2.《戴儀執法》被翻譯成文言文。貞觀元年,戴儀被任命為大理寺邵青。
當時吏部尚書孫昌戊己被召,未提刀入東閣。尚書右仆射馮德義,以為守門人不知情,其罪當處死;孫昌無極誤將佩刀帶入,罰銅二十斤。
皇帝同意了。戴周反唇相譏:“壹個校尉帶著刀進去,沒有註意到和無忌,是個錯誤。
仆人不應該把錯誤作為國王的借口。法律上說,‘任何犯了錯誤,不遵守法律的人都會被判死刑。’如果陛下考慮到孫昌無極過去的貢獻,(不處罰)這不是司法部門的事;如果按照法律處理的話,罰銅是不合適的。"
唐太宗說:“法律不是我自己的法律,而是整個世界的法律。我們怎麽能因為無忌是皇室成員就對他掉以輕心呢?”他要求重新討論。德儀仍然執行原判,太宗也會同意這個判決。
戴舟又說:“有壹個校尉,就是因為無極的錯誤才被定罪的。按照法律,他的罪應該比無極輕。如果說到錯誤,他們的情況是壹樣的,但是死了壹輩子,差別很大。
我冒昧地堅持了我最初的要求。”唐太宗表揚了他,最後免除了壹個校尉的死刑。
3.文言文《戴周進攻執法》原文:第壹部,戴周,兵部大夫,忠厚正直,第三部,大理青年。最後壹部分,他選擇了很多人去欺騙和冒險,他被赦免投降,拒絕投降的人都死了。很快,那些對欺騙和冒險感到內疚的人試圖殺死他們。周奏曰:“按律,應流。”他說:“壹時之氣者,守法者,故傳播大信於世。陛下對作弊的考生人數感到憤怒,想殺了他們,但既然知道不可能,就恢復了法律。這就是忍小怒,守大信。”他說:“妳可以執法,我為什麽要擔心!”前後犯法,言如泉湧,無不從。世界上沒有不公正的監禁。註1:冒犯面子:冒犯君主的威嚴。2:指唐太宗。3:推廣。4:合格;影射是指封建時代的後代因祖先的官銜而獲得獎勵。⑤流:把犯人放逐到偏遠的地方做苦役。⑤布:宣布。翻譯:貞觀元年,大理寺邵青壹職暫時空缺,執法公正的戴周由李世民親自任命,走馬上任。貞觀元年,“朝廷百花齊放”,大力選拔人才。壹些人借機偽造他們的官方資格,李世民知道這壹點。後來發現他要被判死刑。這時,壹個叫柳雄的人在隋朝擔任徐州的管事,被發現偽造官產,李世民想殺了他。戴周依法判其流放。李世民非常生氣地說:“我下令處死那些不投降的人,而妳卻判他流放。這不是向世人表明我不守信用嗎?”妳想賣法律嗎?”戴周說,“妳要是壹下子殺了那個人,我就控制不住了;既然交給了大理寺,就不能違法。”李世民補充道,“妳只關心遵守法律。妳想讓我食言嗎?”戴周回答說:“法律是國家用來向天下公布大功勞的;我當時說的話只是出於憤怒!陛下當時很生氣,想殺了他。他已經知道不能這麽做了,交給了法律。這恰恰是為了忍小怒,維護大功勞。這是我私下給陛下的珍藏。”李世民終於醒悟過來,說道,“我沒能執行法律。先生,妳可以改正。我還能擔心什麽?“據史書記載,戴周經常這樣違法,不斷推翻李世民壹時之怒作出的決定,並通過他的手處理案件。從來沒有被冤枉過。9.閱讀以下句子節奏的正確劃分是(A )(2分)以兵部忠義。a .被兵部說得忠厚正直。b .被兵部說得忠厚正直。c .被兵部說得忠厚正直。回答:妳是想就這麽遵紀守法,讓我在人間失信?【內容來自老薛】12。戴周和唐太宗處理詐騙犯的意見有什麽不同?戴舟的理由是什麽?請簡要總結。(2分)答案:唐太宗認為之前已經宣布過:詐而不降者死。他們堅持信守諾言。戴周認為他們應該被流放。原因是真正的守信應該維護國法,而不是根據君主壹時的情緒來判斷事情。結合上下文,簡要分析戴舟的品質。(2分)答案:。
4.戴舟《執法》文言文94條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戴舟嚴格執法。
貞觀元年,吏部大員孫昌戊己被召見,但不懂劍,進了東閣。結婚後,監獄大門的壹個隊長開始感慨。尚書右仆槍斃馮德義的提議:如果監獄長沒有意識到,罪該死罪:戊己誤帶了刀,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二十斤銅。唐太宗跟隨其後。大理邵青戴州反駁道:“壹個校尉沒有意識到無忌帶了壹把刀進來,這既是壹個錯誤。最大限度的尊重,丈夫、官員、子女絕不能被稱為錯誤,必須服從法律:‘誤而低於法律者,皆死。’陛下是否記功,不是憲司決定的。如果按照法律規定,罰銅不合理。”太宗說:“佛法是天下之法,非壹人之法。怎麽能對國家的親人壹無所知,還想抓法律?“那就更定了。德儀壹舉行辯論,唐太宗就會跟著辯論,他反駁說:“壹個校尉的命運如此不擇手段,是有罪的。他若談錯,便是壹種感覺,生死有別,才敢自討苦吃。”太宗幸免於校尉之死。當時朝廷選舉很大,或者說還有人作弊,偽造官階。唐太宗命令他們投降,如果失敗,他們就死。俄羅斯有詐騙犯,按法律要停才能玩。唐太宗說:“我剛下臺,第壹個就死了。現在我脫離法律,以示世人不信我。”周曰:“陛下即刻殺之,非吾所能為也。既然為公司付出了,就不敢虧本。”太宗曰:“汝遵法,使我失信乎?”周曰:“法家之國,廣傳大信於天下,言者當時甚怒。陛下遷怒於朝,答應殺之;如果妳知道妳不能做什麽,那就訴諸法律。這是忍壹點氣,省壹大封。我為陛下暗暗珍藏。”唐太宗曰:“吾已失法,汝若能改之,何愁?”(《貞觀政治家》)
翻譯
貞觀元年,吏部尚書孫昌戊己有壹次被召入朝,從東閣門進,沒脫佩刀,出了閣門才被壹個校尉發覺。尚書右仆槍斃馮德意諫,監工沒有發現,應處死刑。孫昌戊己誤拿刀像進宮,監禁兩年,罰銅二十斤。太宗聽了他的建議。大理戴州反駁道,“校尉沒有意識到帶著刀闖進來,同時犯了壹個錯誤。而大臣為至尊,不能說失誤。按照法律規定,給皇帝供應湯藥,大吃大喝,劃船出錯,都是死罪。如果陛下考慮他的是非曲直,他犯了什麽罪不是由法律來決定的。如果是根據法律,罰款銅是不符合規定的。”太宗說:“法不是我自己的法,是世界的法。就因為孫昌無極是皇親國戚,妳就能想到枉法?”只是單獨說壹下。馮德毅還是持以前的意見,唐太宗想采納他的意見。戴周還反駁凱奇說:“壹個校尉因為孫昌無極而受苦,在法律上應該從輕處罰。如果孫昌戊己的錯誤是人情,生死有別,但他要問。”唐太宗於是赦免了壹名校尉的死刑。這時候朝廷吹響了哨子,有人騙取自己的資產,唐太宗命令他們投降,不投降,死罪。有時候說假話的人泄密,戴周依法做飯,像流水壹樣快演皇帝。太宗說:“我剛開始下大赦令,不投降者死。現在我依法定案,向世人示無信。”戴周說:“陛下當時殺了他,這不是我能控制的。既然給了管事的,就不敢枉法。”太宗曰:“汝自遵法,使我失信乎?”戴周說:“法律是國家用來給世人以大信的,它說的是當時情緒的發泄。陛下當時很生氣,允許他被殺。既然知道不能,就交給了法律。這就是忍小怒,留大信。我私下為陛下珍藏。”太宗說:“我在適用法律上犯了錯誤。如果妳能糾正他,我擔心什麽?”
5.戴舟翻譯的執法文言文原文。
兵部大夫戴周,忠厚正直,被封為大理寺邵青。為了選人,他們欺騙,拿自己的資本冒險,命令他們投降,拒絕者必死。沒多久,那些覺得被騙,鋌而走險的人就想殺了他們。周奏曰:“遵法。”他很生氣,說:“妳要守法讓我食言嗎?”是的,他說“急者出於壹時之氣,忠君者為天下所信服。陛下對選人舞弊感到憤怒,欲殺之,但知其不可,再取法條。這就是忍小怒,守大信。”大師說:“如果妳能執法,我為什麽要擔心?”案發前後,言如泉湧,眾人追隨。世界上沒有不公正的監獄。
給…作註解
冒犯:冒犯君主的威嚴
上:陛下。這裏指的是唐太宗。
“推廣”
資本:資本就是資質;影帝指的是後代因祖先官銜而受賞的封建時代。
流動:將囚犯流放到偏遠地區進行苦役
定購
致:來
於:項
這個:這個
保存:保存
回答:再壹次
乙:給我看看。
憤怒:憤怒和怨恨
說
全部:全部
監獄:案件
所以:所以。
翻譯
由於兵部的忠誠、誠實、公正和正直,皇帝被提升為大理寺的邵青。因為大部分考生謊報官職,皇帝命令他們投降,不投降的被判死刑。沒多久,那個偽造官職的人被發現了,聖者想殺了他。戴周說:“按照法律,妳應該被流放。”皇帝生氣地說:“妳要守法,讓我失信於天下?”戴周答道:“皇帝只是壹時的心情,法律是國家用來向天下宣布大功勞的。陛下想殺了候選人,因為他對他的欺詐行為感到憤怒。但他既然已經知道不能這麽做,交給法律,恰恰是忍小怒,存大功勞。”皇帝說:“可以執法。我擔心什麽?”戴周多次違背神聖的臉面,執意執法。他的話如泉湧,皇帝都聽他的。天底下沒有冤案。
6.戴周執法的這段文言文原文內容:貞觀元年,戴周任大理寺邵青。
當時吏部尚書孫昌戊己被召,未提刀入東閣。尚書右仆射馮德義,以為守門人不知情,其罪當處死;孫昌無極誤將佩刀帶入,罰銅二十斤。
皇帝同意了。戴周反唇相譏:“壹個校尉帶著刀進去,沒有註意到和無忌,是個錯誤。
仆人不應該把錯誤作為國王的借口。法律上說,‘任何犯了錯誤,不遵守法律的人都會被判死刑。’如果陛下考慮到孫昌無極過去的貢獻,(不處罰)這不是司法部門的事;如果按照法律處理的話,罰銅是不合適的。"
唐太宗說:“法律不是我自己的法律,而是整個世界的法律。我們怎麽能因為無忌是皇室成員就對他掉以輕心呢?”他要求重新討論。德儀仍然執行原判,太宗也會同意這個判決。
戴舟又說:“有壹個校尉,就是因為無極的錯誤才被定罪的。按照法律,他的罪應該比無極輕。如果說到錯誤,他們的情況是壹樣的,但是死了壹輩子,差別很大。
我冒昧地堅持了我最初的要求。”唐太宗表揚了他,最後免除了壹個校尉的死刑。
貞觀元年,戴舟被任命為大理寺邵青。當時吏部尚書孫昌戊己被召,未提刀入東閣。
尚書右仆射馮德義,以為守門人不知情,其罪當處死;孫昌無極誤將佩刀帶入,罰銅二十斤。皇帝同意了。
戴周反唇相譏:“壹個校尉帶著刀進去,沒有註意到和無忌,是個錯誤。仆人不應該把錯誤作為國王的借口。法律上說:‘任何犯錯誤,不遵守法律的人都將被判處死刑。
陛下,如果考慮到孫昌無極過去的貢獻,(不處罰)這不是司法部門的事;如果按照法律處理的話,罰銅是不合適的。”唐太宗說:“法律不是我自己的法律,而是全世界的法律。妳怎麽能因為無忌是皇室成員就對他掉以輕心呢?“他被命令重新考慮。
德儀仍然執行原判,太宗也會同意這個判決。戴舟又說:“有壹個校尉,就是因為無極的錯誤才被定罪的。按照法律,他的罪應該比無極輕。
如果說到錯誤,他們的情況是壹樣的,但是死了壹輩子,差別很大。我冒昧地堅持了我最初的要求。"
唐太宗表揚了他,最後免除了壹個校尉的死刑。
7.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題1:D小題1:B小題1:D小題1:(1)至於妳的天賦,沒有妳做不好的。哪裏需要用禮物來警示?(2)我願意安撫他們,不要因為勞累而使(他們)反感。
隋朝的教訓離今天也不遠了,所以要考察壹下。問題1:方:類比,類比。
問題1:B項的“原因”是“那麽”這個表達。A項中的“地點”是指C項中“的人”,前者指並列,後者指修飾;前者是d項中的介詞“在”,後者是介詞“於”。
問題1:“章文熙被降職調任”是錯誤的。原文是“擔任太子座上賓”,意思是升官。問題1:(1)“若”、“子”、“顏”等句子意思通順。1分(2)“府”、“無使”、“督”、“檢”等句子,意思通順。
隋朝末年,舉家遷居威州長樂。(張文軒)小時候就失去了父親。他侍奉母親和哥哥,以孝順著稱。
貞觀初年,他考上大夫,改任並州參軍。當時,李記被任命為並州總督。(李記)曾誇贊說:“桂芝,(是)今天的管仲和蕭何,我比不上他。”
李記入朝時,文魁和他的部下都是李記的歡送會。李記給了他們壹把佩刀和壹條玉帶,但沒有給文魁任何東西。文魁問李記他的疑慮。李記說,“不要疑神疑鬼。
像家裏的某某壹樣,猶豫不決,缺乏決斷,所以我給了他壹把馬刀,讓他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果斷;我家有人莽撞,我就給了他壹條玉帶,讓他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至於妳的才華,沒有什麽是妳展示不出來的,那還需要什麽禮物呢?”李記試圖介紹張文魁。
(張文魁)後來升任水利部部長。當時,他的哥哥文聰是住房部的部長助理。
因為按照當時的制度,在太閣是不允許兄弟同居的,章文熙被調到雲陽縣令。屢被提拔,官至東西臺舍人參政。
幹封二年,升任東臺侍郎,有東西臺之說,所以和李記都是宰相。不久,他就兼職左使了。
當時,唐高宗修建了蓬萊、商鞅、和合等宮殿,然後征服了四面八方的少數民族。首都馬廄養著官員和馬匹,政府存放錢幣和谷物的金庫逐漸變空。章文熙的忠告說:“君王養育百姓,使他們在安逸的時候就會富裕健康,在憂慮工作的時候就會心懷怨恨,從而導致造反。
秦漢時期,廣征四夷,修建宮殿。當他們到達秦二世時,他們分崩離析,漢武帝末年人口減半。所以統治應該是在國家沒有動亂的時候,在朝廷沒有危險的時候保護國家。
人沒有壹顆永恒的心,需要回歸仁。我願意安撫民眾,不要讓他們因為勞累而心生怨恨。
隋朝的教訓離今天也不遠了,所以要考察壹下。”高宗認為章文熙的建議是正確的,所以他給了(章文熙)削減數千官員馬保持穩定。
(張)被任命為皇子右、大歷卿之子黃門侍郎。不到十天,就判決了400起可疑案件,被定罪的人沒有壹句怨言。
(張文魁)有壹次患了小病,和犯人壹起齋戒祈禱,希望(張文魁康復)能馬上回到崗位。當時,人們把(張文顯)比作唐朝初期少林寺的前部長戴周,因為他執法公正,慈悲為懷。
後來(章文熙)擔任官員和王子的客人。當聽說張文軒被提升並調離大理寺時,許多囚犯都哭了。這就是(張文軒)贏得民心的方式。
(張文軒)嚴肅正直,從不寬容。他竭力糾正和反駁朝廷各部門的審議意見,於是皇帝信任他,任命他。
有時候,張文魁因病請假急著辦理,皇帝壹定要問壹句,“妳跟文尊商量過了嗎?”如果沒有討論,皇帝說:“去(張文穗)和他壹起計劃這個。”有時候(執行者)說“已經和(張文穗)商量好了。”
皇帝說,上次玩的都要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