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有哪些寫宋代軍事制度的書?

有哪些寫宋代軍事制度的書?

有什麽書可以寫宋朝的軍事制度?包為民的《百年宋代制度史研究》、《中國歷代軍事制度》、《資治通鑒》長版。古代有:文獻總考、龍編撰、薊縣嘉寶保護條例頒布、兵法、設將法、軍器監制法、護馬法。宋代軍事制度的內容有哪些?(1)壹杯酒釋放士兵的權利和廢除帝國軍的壹些高級官員。

(2)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離。三官三將掌管京師的皇軍,有權控制軍隊。他們只負責皇軍的日常管理和訓練,沒有調兵遣將的權利。樞密院有調兵的權力,但沒有指揮軍隊的權力,所以兩權分立。而且樞密院調兵遣將,必須“從朝廷領令,然後發”,即沒有皇帝的命令,任何人無權調兵遣將。這樣,軍隊統壹權和軍隊調整權的分離,壹方面可以將軍權集中在皇帝手中,使權力不至於旁落,另壹方面各方面又相互牽制,可以防止獨裁和兵變的發生。

(3)采取“內外維”的駐防原則(“內外制”或“守內不足於外”)。宋朝有四種軍隊:皇軍、湘軍、湘軍和樊軍。有20多萬禁軍。宋太祖在北京駐紮了10萬禁軍,另外還有10萬禁軍駐紮在各地。“警世屯十萬,足以改體制外;縣外屯十萬,足以控制內部問題”(王明清《塵錄話》)。這樣,在京皇軍就可以控制外來駐軍,迎擊外來皇軍,控制京城皇軍,從而達到制衡內外勢力的目的。這就是所謂的“內外相維”或“內外相系”。而京師的皇軍比其他任何地方的駐軍都多,這體現了宋太祖“內空外空”的思想。這樣,皇帝就可以牢牢控制國家軍隊。但我們應該看到,各地和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薄弱,使得北宋軍隊無法有效抵禦遼、西夏的入侵,無法應對各地爆發的農民起義。這是宋軍衰弱的原因之壹,其駐軍思想和原則的失誤也值得深思和檢討。

(4)“多守之法”是從士兵和將領中分離出來的。宋朝統治者規定,都城內外的皇軍必須經常換防,調動駐軍。北京的駐軍要依次進駐其他地方,其他地方的駐軍也要進駐北京。這種駐防方法反過來被稱為“更駐防法”。其目的是“發出旅行禁令,保衛邊疆,再努力壹兩年,使我們之間的道路夠硬;南北反復防守,足以讓大家疲憊不堪。故必不容其兵專,兵不驕懶”(《文通考》卷153)。發生戰爭時,將領由皇帝臨時任命,士兵則來自其他軍營。皇帝親自制定作戰策略,指示將領,甚至授予作戰計劃;當軍事事務完成後,士兵將返回他們的軍營,並將償還資本給城鎮。這樣就使得“兵者無常而帥,帥而無常”,“兵不知將,而不知兵”,“榮源不知校可分,校不知三軍之勇膽,互無管轄”(《龍變》卷三十),將將軍與兵分開 以至於他們無法在士兵中樹立自己的威信,也無法讓軍隊歸將軍私人所有,所以無法對抗但是客觀上,將軍無法靈活指揮部隊,部隊無法理解將軍的作戰意圖,所以無法在對敵作戰中克敵制勝,這也是北宋軍隊衰弱的另壹個原因。

其次,王安石變法中的軍事改革:

嘉寶方法

熙寧三年(1070),思農寺制定了《薊縣嘉寶條例》。農村家庭每五組壹保,五保壹保,十保壹保。有兩個以上農民的地方,選壹個人做保定,保定平時耕種,業余時間接受軍事訓練,戰時應征入伍。拿家裏最有錢的人當保長,保長,保長。防止農民反抗,節省軍費。

切割藝術

整頓湘軍和皇軍:壹是規定士兵五十歲後必須退伍。二、試兵,失敗了皇軍的改湘軍,失敗了湘軍的改市民。

戰爭的壹般藝術

也稱“壹般擺放法”。廢除北宋初年制定的駐軍法。通過逐步提升的方式,將各路駐軍分成若幹個單位,每個崗位配壹名中尉,由中尉負責訓練部隊,以提高部隊素質。

馬匹保護法

宗申時,宋朝只有15萬多匹戰馬,政府鼓勵西北邊疆人民代養官馬。誰願意養馬,就由政府供給,或者政府出錢讓老百姓買,每戶壹匹,富人兩匹。馬生病死了,就要負責賠償。然而,當壹場瘟疫流行時,許多馬被殺死,這只會增加人們的不安。很快就被廢除了,轉而采用人民放牧的制度。

軍事裝備監督法

熙寧六年(1073),七月頒布免役法。8月,設立軍事裝備監督員,監督武器制造;並招募工匠改進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