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劉建明死後,其財產按遺囑執行,經公證的遺囑撤銷了之前的遺囑,故劉玉應繼承其三房及10000元。劉玉和劉建明死於同壹事故,誰先死還不能確定,所以可以推定是長輩先死,也就是說劉玉在獲得遺囑繼承權後死亡。
3.劉玉死後的遺產包括養父遺囑繼承的財產和個人婚前財產,由養母、妻子和兒子宋玉平均分配繼承。
4.自擬遺囑不能變更公證遺囑,應按公證遺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