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世紀以來,佛教逐漸衰落。8、9世紀,壹個新的宗教體系——印度教逐漸形成。印度哲學大師商羯羅成為印度基本救世學說的理論基礎。12世紀以前的南亞中世紀文化也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公元5世紀,印度戲劇中出現了偉大的劇作家卡利陀坡,如《沙貢達羅》。石窟藝術代表了這壹時期印度在建築、雕塑和繪畫領域的高超水平。印度中部的阿旃陀石窟是印度藝術的寶庫,在公元5世紀至11世紀期間,這裏有兩個世界著名的學術中心,即納蘭多寺和鑒識學院,大量來自東方國家的留學生在這裏學習法律,進行各種文化和學術研究。
5世紀左右,巴拉塔寫了壹本關於戲劇、舞蹈和音樂的理論著作——《納·忒伊亞·沙斯托拉》,這是聯系古印度音樂和印度古典音樂的重要理論成果,其中可見婆羅門教古典音樂的最早萌芽。娜·忒伊亞·沙斯托拉會把聽覺獲得的最小微分音程作為“Shruti”(梵文“聽”的意思),通常把壹個八度分成22個Shruti。在實際音樂中,二至四次聳肩被視為壹個音程(稱為“Svahla”)。Svahla和interval也有音高的意思。它由八度中的七個Svahla組成,它的音階被稱為:sarigamapadhani。Shruti不是由平均律組成的。由於音樂流派不同,處理音程的方式也不同。每個Shruti都有特定的含義。比如Shruti的“Divra”的意思就是“興奮和激動”。此外,根據七個濕婆羅,形成了三種基本的克雷默:薩克雷默、瑪克雷默和嘎克雷默。其中以薩克拉馬、馬克拉馬七個音組成的基本音階為基本音,發展為14轉位的形式,稱為“穆爾查納”。進而將穆爾查納14種旋法中的7種發展為基本旋法,形成拉格(稱為jati)的雛形。
11世紀後,印度音樂最大的變革時期始於伊斯蘭教徒對印度北部的入侵,從而形成了兩大音樂文化圈。在伊斯蘭教的統治下,印度北部輸入了土耳其和波斯的音樂家、樂器和樂理,自古以來就與印度音樂融合,形成了亨·多茲坦伊音樂的基礎。南印度在保持佛教時代影響的同時,發展了自己的音樂理論體系,奠定了卡納塔克邦音樂的基礎。
這壹時期湧現出壹批樂理著作,其中最著名的是公元13世紀薩爾加·特瓦所著的《桑戈塔·拉多·納克哈拉》,極大地影響了後世的樂理。這本書匯集了他之前的南北印度的音樂理論,並將其系統化。詳細闡述了音階與轉調理論的“Lag”(印度古典音樂的靈魂,基本上是壹個旋律框架),詳細討論了節拍時期的“Tara”(印度人對節奏與拍子的統稱)。13世紀以後,北印度的許多理論家進壹步將滯後系統化。
除了藝術音樂,印度還有豐富的宗教音樂、民歌和民間舞蹈。很多民歌和藝術音樂壹樣,唱腔柔和、低沈、纖細、流暢。它是由多種語言組成的印度音樂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