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說的籍貫是什麽意思?
籍貫,是祖籍或原籍。詳指祖籍,是某個家族群體某個時期某個祖先的永久居住地,詳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永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有些已經離開祖先出生地或家鄉的人,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到祖先的出生地或家鄉(即祖籍)作為出生地。
Origin指的是某人在移居到某個地方之前最初的出生地。
戶籍地不壹定是該人的祖籍或籍貫,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和新中國成立後開始建設的壹些新地方以及近代以來發展較快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不是戶籍地,這些人壹般是在中國改革開放以後或者計劃經濟時代,根據當時或者近代國家的分布,從其他地方遷移到新的地方。
二、籍貫變化的參照過程:
1.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窗口經辦人員審核材料是否齊全。材料不齊全的,退回申請人,並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2.受理:材料齊全的,窗口經辦人員即時打印戶口本;
3.整理數據和文件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經審查屬實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具變更或者更正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經審查屬實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具變更或者更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