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9月20日,葡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布澳門為“自由港”。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中國支付澳門地租。1851年,葡萄牙占領氹仔。1864年,葡萄牙重新占領路環。1883年,葡萄牙重新占領了王霞和青州。1887年,當時的葡萄牙政府令清政府簽訂《中葡會議公約草案》和《中葡友好通商條約》,規定“葡國永久管理澳門,屬澳之地與葡區無異”。1896年,葡萄牙人試圖再次占領附近的秦恒島,但失敗了。
葡萄牙人在澳門壹直擁有特權或特殊地位,令壹般居民不滿。從1849年8月29日沈誌良殺死亞馬遜總督,到1966年2月3日文革和氹仔學校事件引發“十二月十二日”?“3”事件表明,人民對葡萄牙人在澳門的特權已深感不滿。1974年4月25日末,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國的領土。
由於回歸前的不安全感和金融動蕩,澳門當時的經濟幾乎處於停滯狀態。從1996到1999,經歷了連續四年的經濟負增長(最高達-4.6%,1998)。
自1999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特區實施了壹系列有效措施,使經濟從回歸前連續四年的負增長中恢復過來。在博彩、旅遊、金融等支柱產業的帶動下,整體經濟保持了良好的增長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