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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誰在保護自然?

中國古代的自然保護

羅桂環

(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北京100010)

自然保護是壹個相對較晚的詞。大多數人認為自然保護是最近的事情,但它不是。雖然古人沒有明確提到自然保護,但類似的事情早就有了。近年來,許多學者對這壹問題做了大量的探討,但仍有許多地方值得進壹步研究。眾所周知,中國有著非常悠久的文明,能夠綿延不絕,說明古人在適應自然、合理利用自然、保護自然方面做得非常出色。充分體現了古人在生存方面的智慧。本文旨在進壹步探討中國古代自然保護的特點、背景和持續原因。

1.中國古代自然保護的主要內涵和特點

從先秦時期的歷史文獻來看,中國很早就出現了保護自然的思想以及由此產生的禮儀制度,最遲在西周時期就已形成。《國語·魯豫商》中“李哥斷交匡君”的故事很好地說明了這壹點。故事的大意是:春秋時期,魯國國君在夏天養魚的時候,到泗水撒網捕魚,被他的臣子日格割下網扔掉了。還教他:“古人苦寒,土蟄,水危,講之,名之為魚,登川鳥,嘗之以睡廟,遊各國,助宣傳之氣。”鳥獸懷孕,水蟲成成蟲,動物有危險,所以禁止羅羅。魚和龜認為現在是夏天,有助於生財。鳥獸成人,水蟲懷孕,水為危,主鹿禁?,設廟,畜之功用也。更何況,如果山不分蘗,為什麽不砍伐,禁止魚遊,動物長?、鳥翼萎卵、蟲房蠓、奇物、古教。時至今日,魚不懷孕,不教魚成長,貪得無厭。“[1]從這段話可以看出,李哥教育宣揚要按照“老訓”合理利用生物資源,在魚類生長繁殖季節不要用網具捕魚。從這個具體的例子我們不難看出,在古代,合理利用生物資源確實是人們很早就註意到的工作,而且深入人心,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否則,裏格也不敢不考慮後果而采取如此大膽的行動。

當時人們註重生物資源的合理利用,從先秦時期的許多著作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這壹點。《孟子·惠亮·王上》中有許多記載,被後世學者視為經典之壹。其中壹段寫道:“不逆農時,五谷不能打糧食。不算的話,魚和甲魚都不能吃。斧、磅及時入山,木、柴不能用。”從他的言論和上面李哥的例子可以看出,先秦時期的人們強調資源的利用,要根據“天氣”合理把握,以使生物資源盡可能的可再生和可持續。類似的言論在先秦諸子的其他著作中也很容易找到。

當然,中國古代自然保護的內容並不僅限於資源的合理利用,還關註適宜的生產和生活環境的維護。以“效法周”、“言不盡意”而聞名的孔子,似乎也註意到了這壹點。他說:“秋紋知道它,如果妳殺了它,麒麟將不會到達郊區;漁竭時,龍陰陽不合;巢毀則鳳不飛”[2]。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孔子是明顯反對破壞生物資源的。從表面上看,這段話的意思是,不擇手段破壞生物資源,會讓吉祥動物消失。其實,如果考慮到麒麟、小龍、鳳凰在古代分別代表了哺乳動物、魚類、爬行動物、鳥類[①],就不難發現,孔子其實強調的是維護生物的生長、發育和繁衍,這對形成美好的人類生存環境至關重要。反之,世界將黯然失色,迷失方向。這是因為古人認為吉祥的動物是世界和平與美好的象征。”《山海經·南山景》這樣記載鳳凰:“有鳥,形似雞。它們取名鳳凰,有首文采,翼文采,背文采,假文采,腹文采。它是壹只鳥,吃得自然,唱得會跳,見世面太平。“這個概念在中國古代已經得到很多學者的認可。直到明代,《本草綱目》也記載:“(鳳凰)有見世面之道”[3]。同理,麒麟也是。《詩經·周南》中有壹只獨角獸。相傳它有蹄不踏,額不達,角不觸。被古人視為至高無上的美獸。所謂“國必昌盛,必有富強”的中庸之道,大概就是來自於這個古老的傳統。所以古代人對“鳳凰不香”的恐懼,確實和現代人對“寂靜的春天”的恐懼有異曲同工之妙。

對美好生活環境的向往,可能是人的壹種天性。古人想象的理想狀態是怎樣的?我們不妨引用他們的壹些言論來說明壹下。孔子曾說:“古之君,掌管某事,被捕(雖衣冠不整,仁者也),其政好生,壞殺。他在鄉下,鳥雀和喜鵲的巢可以被忽略。”[4]這是儒家的境界,那麽當時道家是什麽態度呢?

有學者指出“道家主張聖人修行的最高成就在於把自己和整個自然,也就是宇宙合二為壹”[5]。這壹點在早期的道家思想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尤其是在極其親近自然的莊子身上。這位精神浪漫的思想家見證了當時物欲橫流的社會;連年不斷的諸侯爭鬥,給人類帶來了無盡的痛苦和焦慮。因此,他對返璞歸真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他幻想古代聖賢治理的美好世界是人與自然不分等級和平相處。是壹種“至德世界”,“萬物群生,連歸故裏,動物群居,草木生長。”所以它的動物可以圈養遊泳,鳥雀喜鵲的巢可以攀爬窺視”,人類“與動物生活在壹起”[6]。他追求心靈平靜,渴望與自然界萬物和平共處的言論,真實地反映了壹類人的美好理想。

當然,除了以上兩個方面,早期人們的自然保護觀念中還有壹個重要的部分,就是防災。在種植作物方面,戰國早期的李悝提出“五種作物必須混種以備災”[7]。這顯然是對農業生產實踐非常有見地的總結。因為通過種植更多種類的作物,也就是今天所謂的作物多樣化,可以防止壹些作物可能歉收的突發氣候或蟲害帶來的嚴重後果。

從這些簡單的例子中,不難看出中國古代自然保護實踐的壹些特點。首先,他們非常註重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他們的具體做法是講究“因時而禁發”其次,他們把自己視為萬物中的壹員,主張盡可能與其他生物和平相處,以維持良好的生存環境。此外,他們還十分註重全面系統地考慮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問題,註重整體協調,使自己的生活環境穩定可靠。

二,古代自然保護觀的背景

以上,我們已經簡單說明了古代環保的內容和特點,體現了古人的壹種生存智慧。那它是怎麽形成的呢?這還得從我們國家所處的環境和人們的生產方式說起。

在農業生產開始之前,人類以捕魚、狩獵和采集為生。中國傳說中的人類祖先伏羲(也叫包)實際上是壹個漁獵部落的首領。在易經有壹段話描述他的事跡:“古人為Xi家之王,仰視之時,觀天上之象,俯視之時,觀地上之法,鳥獸之品,地方宜之,故取遠近萬物,故起八卦,以明神明之德,萬物之情。做繩做網,用它捕魚,蓋隔。”這裏超脫的意思是貝類和魚類。這段話表達的內容包含了古人對自然的認識,其中“神之德,是萬物之愛。”指觀察自然,發現規律,把握規律;八卦是壹種古老的記錄方式。至於古人,他們試圖通過“仰望天空,俯視大地,看鳥獸之文……”來理解神靈的美德。即如前人所指出的:“易經向人們展示各種現象(意象),並使人們從現象的暗示中獲得各種意義。從各種意義上得到解決難題。”[8]其實類似於現代西方學者試圖通過自然史的研究來尋找“上帝的智慧”。因此,我們不難發現,古代的環保實踐是古代人探索自然規律並用以指導行動的結果。

眾所周知,中國位於歐亞大陸東部,太平洋西岸。是壹個季風氣候明顯的國家。冬季壹般幹燥寒冷,是世界上緯度較冷的國家之壹。夏天大陸變成低壓,海洋上的氣壓增加,暖風從潮濕的海洋吹向大陸。是同緯度降雨量多、氣溫高的國家之壹。不僅如此,由於我國大部分地區位於溫帶和亞熱帶,壹年中有四個明顯的季節:春、夏、秋、冬。尤其是華夏文明起源的中心——黃河中下遊和長江中下遊的植物季節變化非常明顯,動物遷徙活動也很明顯。

在上述自然條件下,古人“明神之德”、“感萬物之象”的壹個重要結果,就是通過物候觀察,逐漸發現生物具有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等特點。很明顯,古人為了有效地獲得生產生活資料,很自然地利用生物的上述特性為自己的生存服務。換句話說,及時的生產活動非常重要。於是“順石天”這個重要概念就產生了。其意義顯而易見。因為只有與時俱進的生產措施才有利於資源的最有效利用和周圍生態系統的輸出功能。所以古人認為,只有與自然和諧,才能與自然和諧。只有與自然相協調,妳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因此,古人把適應自然規律和相關的生產活動放在很高的位置。《易經》中有這樣壹段話:“成人之人,與天地、與日月、與四時、與鬼神和諧。”先天非自然,後天也。”[9]就是這麽個意思。

“和天為貴”是古人順應自然規律,指導自身生產實踐和資源開發的重要舉措,其中自然包含了對生物生長發育規律的把握。這樣做的結果顯然是試圖通過人與環境的協調來達到壹種穩定的生存狀態。也就是古人所說的“天人合壹”。大概是長期的探索讓他們意識到這是古代社會(或者部落)穩定的需要。這壹觀念在中國古代社會影響深遠,中國古代農業和哲學中的“三才”理論都源於此。顯然,它是人們長期適應自然環境,實現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理性產物。

當然,這種氣候特征只能解釋為什麽要因時而動,也就是為什麽要采取“因時而禁發”的方法,不足以解釋他們合理利用的觀念是如何形成的。這個問題需要從古代社會發展的角度來考察。

如上所述,在農業出現之前,野生動物資源是人類生活的重要來源。《淮南子修武訓》說:“古人吃草飲水,采樹之果,食蜆之肉”,形象地揭示了古代人類依靠采集捕捉野生動植物為食的生活方式。後來,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人類削弱了對野生動物資源的直接依賴,但野生動物資源在保證人類生活資料的穩定供應和維持適宜人類生存的環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現存的古代文獻《詩經》中有很多關於漁獵的收集和描述,就是很好的說明。另外,羽毛和牙皮是當時人們的重要財富,也很好地證明了這壹點。戰國時期著名思想家荀子寫道:“今地生五谷。人管理好了,每畝地得幾盆,壹歲再得,那瓜、桃、棗、李也算盆、鼓。”然後,肉和蔬菜的量會增加。然後這六種動物和野獸立刻停下來,火蜥蜴、魚、龜、泥鰍和青魚在不同的時間蜂擁而至。然後鳥兒就像壹片煙霧的海洋。然後昆蟲在其間誕生,可以互相吃掉的人不計其數。"[10]顯然,野生動物資源和農業生產被認為是經濟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物資源既然在先秦時期就在人們的生活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自然要把它提上古人的議事日程,進行合理的開發和管理。《尚軍畫策》壹書中說:“黃帝的世界裏,沒有雞蛋。”指出黃帝時期,人們獵鹿不是為了撿鳥蛋。鹿是古代最重要的狩獵動物,所以常被前人視為山獸的象征;蛋是所有鳥類發育的基礎。顯然,作者認為鳥獸的飼養始於黃帝時代。這究竟是事實,還是後來的政治思想家給古人立下的金字招牌,用古代聖賢來指出世人的頑固,宣揚自己的理念,現在已經很難考證了。但是,人們認為合理生物資源的概念很早就產生了。

現代民族學的研究表明,遊牧民族(如建國前的鄂倫春族)普遍有意識地保護動物資源的繁衍和生長,以獲得持續穩定的生活資源。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古代很早就出現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左傳·五年隱貢》提到:“鳥獸之肉,不上桌;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在裝置上;然後公(君)不射,古制也。”這裏說的是“古制”,應該是有壹定歷史的。至於春秋戰國時期,歷史上人們普遍強調的這種“禮制”,是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環境發生劇烈變化的結果。

春秋戰國時期,由於鐵的廣泛使用,人們開發自然的能力迅速加強。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和統治階級對奢侈生活方式的追求,許多山林被開墾和破壞。除了農田面積增加,還造成了當地的環境問題。當時這類問題的出現,尤其是壹些不合理的開采,如燒林狩獵、燒荒地等肆無忌憚的破壞生物資源的行為,不斷引起當時政治思想家的嚴重關註。《諸事不順,內藏論》記載了這樣壹段史實:“魯人焚積澤。北風中火偏南,恐焚國,哀公(公元前494年-公元前467年在位),恐其救火,左右無人,不救火而盡力追畜。”無視首都對於獵物的安全,可見當時問題的嚴重性。因此,人們不斷重申古老的制度,制定相應的“禮”和“法”,防止“壞”的傾向進壹步發展,也就不難理解了。

應該說當時的壹些學者在資源保護方面是很有見識的。管子八管說:“山雖近,草木美...有必要時不時地禁止頭發,...江海雖寬,池塘魚龜滿,必有網。”指出生物資源雖然豐富,但必須合理利用和保護。而且強調要根據季節和生物的生長發育來保護生物的再生能力。《管子·四季》指出,壹切自然之物都是:“春勝、夏長、秋聚、冬收。”對應的做法是:春天,“不殺生,絕不會折服。”夏季“禁設動物,不殺鳥類。”同時,荀子還重申了“聖人制度”,主張樹木在生長期和繁殖期不可砍伐。“大鯢、魚、龜、泥鰍、鯡魚懷孕時,網毒不入澤,不死,繼續生長”[11]。戰國末期,先秦學術的總結著作也引用了前人的壹段話:“竭澤而漁,豈不得之?”而且明年也不會有魚;如果妳燒了田地,妳不會得到它們嗎?明年將沒有動物。“[12]這充分說明人們早就意識到掠奪式發展不是長久之計。

不僅如此,當時壹些著名的政治家譴責破壞資源。鄭人求雨時砍樹,招致子產(宮)的申斥。當魯國的君主試圖建造壹座規模龐大的寺廟時,晏子(嬰兒)立即勸阻了這種行為,認為這是壹種“政治反對人民,行為反對上帝”的行為[13]。認為破壞資源是對人民利益侵犯,是違背上帝意誌的行為。可見,保護資源在這位政治家心目中是維護人民利益、遵從“天意”的行為。

當然,隨著農業的發展和生產力的提高,相應的農業環保問題也就出現了。物種多樣性當然是維持農業生態系統生態穩定性的壹個重要方面。讓自己的生活來源更加安全可靠,無疑是當時人們產生“種五種雜糧”這種合理耕作方式的原因。

三。古人保護自然的措施

正是因為人們對環境保護有著深刻的理解,並且在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得到了人們的認可(上面李哥的例子就是壹個很好的說明)。他們在很小的時候就註意到,這個目標是通過教育和管理實現的。正如壹些政治思想家稱贊善於治理的人所說:“依自然而制,依時而立政。.....遠則攻陰陽之性,近則此性最深情。”【14】容易與易系詞下的段落產生因果關系聯想。在古代,似乎“制制”“立政”很早就開始了。古代早期建立“於”就是壹例。據說“易”在舜時就被任命擔任這個職務。荀子指出:石喻的責任是“養諸樹、草、魚、龜,以便適時止發,使國盡其用,其財不屈”[15]。《周禮》中提到管理自然資源的官員,如澤宇、獸人、追蹤者、山主、川主。《呂氏春秋》中也提到了“俞曄”、“水魚”、“漁父”等官名。

此外,人們很早就建立了相關的禮儀制度來規範相關行為,以便更有效地保護生物資源。除了《國語》和《左傳》中提到的古代制度,《周立》和《禮記》中也有很多這樣的規定。禮儀雖然主要是以道德規範的形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但在古代的影響還是很大的。壹些學者指出:“中國人不認為宗教思想和活動是他們生活中最重要和最迷人的部分...,而中國文化的精神基礎是倫理(尤其是儒家倫理),而不是宗教”[16]。禮是倫理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成文的準則;相關的倫理也來源於儀式。

這些關於環境保護的規定,系統地體現在戰國末期的《呂春秋》壹書中。這其中,頗有“適時立法”的意味。書上說:

孟春的月亮:沒有伐木,沒有築巢,沒有殺害兒童,昆蟲,胎兒,鳥類,沒有蟑螂和雞蛋。

仲春月:江河無竭,池塘無滲,森林無焚。

季春的月亮:在田野裏打獵,在網裏誘捕,給動物餵藥,沒有九條出路。

孟夏的月亮:不伐大樹,...不傷害驅趕動物,不打獵。

仲夏的月亮:使人無藍可染,無炭可燒。

夏季月:令漁翁切餃子取甲魚,促甲魚取巨人。.....樹木繁茂,.....沒什麽或切割。

秋夢之月:鷹是壹種祭祀用的鳥,它只用來殺戮。

秋天和季節的月亮:草和樹是黃色的,但工資被切成炭。

仲冬月:山川中有人能吃野禽,是俞曄教的。.....天要短了,便砍樹,拿竹箭。

最遲在戰國以後,人們以儀式為基礎制定法律,以確保對生物資源的保護。我們現在能看到的關於這個的最早的法律是秦朝的《土地法》。這壹規律發現於20世紀70年代湖南雲夢睡虎地出土的秦簡。內容如下:“春、二月,不敢伐材木、林木、永滴水;不要嶽夏,不敢夜草化為塵,取生舔,爛卵枯萎,不談毒魚毒龜,不理網到七月。不幸死而享之者(即棺材)未用。”[17]用現代話說:

在春天的二月,禁止燒草作肥料,禁止修剪發芽的植物或捕獵幼小的動物。直到七月才允許毒死魚和設置陷阱和網來捕捉鳥類和動物。只有突然死亡的人需要使用棺材,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有了這樣的措施,古代的自然保護工作仍然是非常有效的,並且壹直對後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四。古代自然保護延續和發展的原因

中國古代有關自然保護的措施在古代社會就被人們所認識和發展。特別是對生物資源的保護,歷來為人們所重視。當然,這與資源在人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有關,所以相關的保護規定也逐漸成為社會生活應該遵循的“禮”(《禮記·月令》的壹部分)體系的壹部分。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壹書中指出,在古代,禮不僅具有界定倫理名分的功能,還具有約束人的欲望和性情的功能。特別值得壹提的是,關於生物資源保護的規定,不僅僅是在典籍中宣講,也就是在農書、年鑒中反復強調,構成了社會生活中重要的道德行為準則,比如“不合時宜的砍伐”,這是不孝[18],也是違法的。這種用禮來培養人的道德,通過有效的教育來灌輸的方式影響深遠。

除了“禮”作為人們行為準則的規範作用外,古代宗教對自然保護也有壹定的影響。先不說外來的佛教,就是本地的道教也有:“...想長生不老的人,會想積德行善,善待事物,原諒自己和別人,不傷手就能捉蟲……”[19].所以宗教聖地壹般都會很好的保護生物。它對普通大眾的影響當然非同尋常。

當然,自然保護被後人重視和繼承還有其他原因。眾所周知,環保(包括自然保護)的壹個很重要的理念就是要有長遠的觀念,不要光顧眼前的利益。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要重視可持續發展。這是中華民族古代環保取得豐碩成果的深層次原因。中國古代文明的壹個顯著特點就是註重整個民族的發展。這壹點在很多古代史書中都有記載。最典型的就是《孟子·離婁》中的表述,即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要知道,《孟子》是古代社會的重要經典,是古代官員和普通學者必讀的書。因此,這種註重家世的人文主義倫理觀念在中國古代社會非常流行。相應地,關註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子孫後代留下適宜的生存環境,采取理性的開發自然的態度來配合上述人文理念,也是合理的。在這裏,就不難理解為什麽那些破壞生物資源繁衍的行為,比如在河裏投毒殺魚,整群滅絕哺乳動物,甚至用太小的網目捕魚或者隨意拔鳥蛋,在古代都被認為是無子女的人幹的壞事。所以“天地生而有好生之德,帝王以修物為心”的思想已經以文化的方式深深地滲透到了我們中華民族的意識形態中。壹個只顧自己享受,不顧子孫後代,不怕失去子孫後代的民族,是保護不了環境的。

了解了古代保護自然的努力和目的,我們就不難理解古人註重維持良好的生活環境,也就是強調“風水”[③]。我們知道,在我國很多地方,人們有意識地保留著身邊的“風水林”,小到農民的“後龍山”和水口樹;大到滿族保護長白山及其附近林區。這種風水觀念當然對環境保護有深遠的影響。古人為什麽強調這個「風水」?這也是因為古人認為良好的環境對人的成長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俗話說“聖人是壹道美麗的風景”,這句諺語很大程度上道出了古人關註生存環境的意義。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不可否認的是,古代人對生物的關愛與中國古代人認為人類是壹種昆蟲,離不開生物伴侶的觀念密切相關。這從孔子和莊子的上述言論就不難理解了。這個觀念也在後世流傳下來。漢末思想家王弼說:“聖人達自然之終極目的。撫平萬物之情,所以不做,不做。”(《老子》第二十九章釋義)。同時認為“性愛即孝,愛物即仁”[20]。他的思想很有代表性。魏晉新道家既主張“推情與物”,又主張萬物自樂。這種思想壹直對後世影響很深。

正因為如此,自然後來也有學者反對把寵物關在籠子裏。宋代學者歐陽修曾寫過壹首著名的《畫眉》詩,他在詩中寫道:“百音隨心動,山花紅紫樹高高低低,不及林中啼。”【21】宋代理學產生“人物和諧”的思想,即把人當同胞,把動物當同類,顯然不是偶然的。南宋趙世庚在《張進蘭譜》中也認為:“以聖人之仁,順天地以養萬物,必使萬物順其性。”到了明代,壹些動物學家更加厭惡虐待動物,主張善待動物。蘇儷在他的動物學專著《看見事物》中寫道:“唉!自殺胎鹿(鹿底)的禁令,對獨角獸來說是罕見的,汪峰好尷尬。大家都知道野獸偶爾會吃人,但是人吃了它的肉野獸怎麽辦?妳要是傻就知道怎麽知道,知道妳不在乎有海豹和蛇的人?所以:‘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聽到它的聲音就不忍心吃它的肉。真誠就不能暴力,要囂張!這是聖賢之論,土匪之論,異端之論。君子從自己的話來看,在用東西的時候,要有回報別人的善意。養狗和果子貍,最後要有意,輕宰要避免耕牛和騎馬。“他這段話明顯是從與人平等的角度對待動物,呼籲人類要有良知,不應該肆意破壞動物資源。否則,從哺乳動物的角度來看,人類與早期殺死人類的怪獸海豹和長蛇並無區別。感激為人類提供很多服務的動物,最好不要輕易宰殺。這顯然是古代生物學家心中的壹段話,很發人深省。

此外,清代著名詩人鄭板橋對“自然”有著深刻的理解,並主張動物應該像人壹樣自由地生活在大自然中,以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他曾對籠中鳥表達過這樣的感受:“如果妳想養鳥,沒有什麽比各種各樣的樹更好的了,它們在房子周圍制造了數百種植物,並幫助它們變得茂密,這是壹個鳥的國度,壹個鳥的家園。天亮了,我從睡夢中醒來,仍在被子裏展開,聽壹片唧唧聲,如雲門與仙池。談笑穿上衣服,昂首挺胸(樂社)臉漱啜著茶,楊易見其振色,舒來舒去,目不暇接,固是沒有壹籠壹羽之樂。人生樂趣之大率,欲以天地為陷,江漢為池,各適其天,而其大;比起壹只關在魚籠子裏的鳥,怎麽能容忍呢?”在這裏,藝術家表達了壹幅清新美好的人們向往的生活畫面。四周樹影婆娑,睡夢中醒來可以聽聽鳥鳴,清晨可以欣賞鳥語花香的舞蹈。把天地想象成壹個巨大的動物園,把江河湖海想象成魚塘,把我融進大自然的奇妙。這是壹種非凡的境界。

我們知道,道德的起源與人類社會對善惡的認識有關。顯然,中國古代維持萬物生長,為民族繁榮創造良好的生存環境是好的,反之亦然。正因為如此,我國古代文化體現了壹個非常註重人與自然協調的特點。當然環境得到了很好的維護,當然對文明的延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