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說到上朝,有些皇帝有時候並不是天天上朝。既然連皇帝都覺得上朝麻煩,那那些每天都要早起上朝的大臣呢?說到這,妳真的想太多了。在古代,大臣可以分為地方官和北京官。北京官員雖然可以留在北京,但未必有機會體驗早起打官司的痛苦。
那麽是不是所有留在北京的北京官員都有機會去上課呢?朝廷的官員有什麽標準?
尚超,也被稱為朝會,是全國最高的議事會議,因為幾乎整個過程都將由皇帝主持和統治。但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帝國法律,對朝廷的日期和時間,以及朝廷官員的標準都有不同的規定和限制。
到了唐代,皇權加強,君主專制繼續發展,三省六部制度進壹步完善,官員數量大規模增加。在當時的法律中,規定所有在北京任職的官員都要上朝,但不同等級的官員上朝日期不同。
唐朝早期的朝代主要分為大朝、中朝和五朝。五月朝廷會議簡短,在《東宮向星》中有記載:“當初,公為丞相,召開五月朝廷會議,天子在位,群臣朝政。”到了五月初壹,天帝和百官壹起處理政務,董公作為宰相自然要去。我們也可以看到,上朝是君臣之間的協商活動。
《唐六經》中記載“凡京官文武已盡,每逢新月,我盼參之;五品已獻諸官,元外郎、禦史、太常大夫,每日參議。”在唐代,能入朝參加朝議的官員等級應在六級以上,其中“朔”為農歷正月初壹,“望”為農歷正月十五。也就是說,等級在九級以上,五級以下的官員,只能在每月的初壹和十五去朝鮮,而五級以上的所謂“大官”,以及拜官、外長、禦史、大夫,則需要每天處理。
到了宋朝,文官的數量也大大增加,能參加會議的官員也很多。後來宋神宗元豐變法後,不僅恢復了唐初的三省制,而且明確規定了壹部分人以朝廷官員的身份參加朝廷會議。如果說宋初還有些皇權專職專政,每天只允許壹些在北京閑散的北京官員上朝,那麽元豐改革後就是進步了,規定了上朝官員的等級。按照三省制的復辟,省政府官員的等級應該在客廳之上,省政府官員的等級應該在侍郎之上,帝國政府之上。那些每天都想見到皇帝的人。
至於元朝上朝的官員,因為元朝是少數民族政權,所以除了上朝的官員之外,還有壹個重要人物。這個重要的人物就是將官,相當於我們現代社會的翻譯職業。將官需要將漢官的話翻譯成蒙古語,所以他必須每天出現在朝廷事務中,以減少君主和大臣之間溝通的障礙。
明代的朝會分為後朝、入朝和初朝三個階段,朝會的類型又分為大朝、朝和常朝。
人數龐大是因為不再受成績限制。即使是四級以上的地方官,也可以列在班裏,但級別越高,越能上廟。下層壹般在它們外面或者旁邊。後來由於朝廷的混亂。
洪武二十四年,規定“將軍先入,次於官,次於官,次於官,次於五府六部,次於天府、京中官”。但由此可見,“將軍先入”是對武官的壹種重視,與宋朝重視約束軍隊相比,是統治者思想的反映和變化。
而像明朝的大學士和六部尚書、侍郎,三品以上的官員並不多,所以按照在朝廷會議上的地位,幾乎只是這些達官貴人和皇帝* * *討要政務。
到了清朝末期,由於清朝官員等級眾多,* * *有九等十八等,所以清朝官員數量龐大,能夠參加會議的京官僅限於三等及以上的官員,並且受明朝根據官員等級安排職位的影響, 壹等官員可以在太和殿覲見君主,二等官員可以在門外,三等官員必須在門外。
據記載,第壹類的官員有太師、太保、巡撫、駐藏大臣、三堂三館、太子、太保、少師等,第二類包括巡撫、山東巡撫、運糧巡撫,第三類包括大理寺、太常寺、按察使。也就是說,除了以上官員和部分三級以上官員,其他官員連見皇帝的資格都沒有。
除了官員之外,壹些享有爵位但沒有等級的皇室親屬也可以參加寺內的宮廷會議,這可能主要是受清初王會議的影響。但前期王會議在壹定程度上壓制了皇權,但能參與宮廷會議的皇族後來大多成為皇帝的盟友。
所以,在真正的古代史中,並不是所有的官員都有機會上朝,甚至有些人做了壹輩子官甚至不知道皇帝長什麽樣,但這些官員大多沒有得到提拔,也不能提高自己的檔次,換句話說,他們並沒有提高政績,也沒有做好官。
但是,每個朝代對每個朝代的標準都不壹樣。對於不同朝代的會議,時間不壹樣,人員不壹樣,順序不壹樣,程序也會不壹樣。唯壹不會不同的是,龍椅上坐的都是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