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是中信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絕對控股65%以上。中信是中信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持有58%的絕對控制權;中信集團是財政部全資擁有的國有企業。以財政部為代表的國有資本對中信銀行擁有最終控制權,中信銀行應被視為國有企業。
1987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信銀行為中信集團旗下國有綜合性銀行。它是中信集團的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8億元。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經批準的銀行業務可以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壹大股東中信有限是中信集團(大型國企)的子公司;1984年底,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董事長榮毅仁先生上書中央,要求在中信公司體制下設立銀行,全面經營外匯銀行業務。
銀行業的設立必須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1987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信銀行為中信集團旗下國有綜合性銀行。它是中信集團的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8億元。
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原名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由原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在中國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的倡議和批準下,於1979 10年10月4日成立。
它側重於金融、工業和其他服務部門。中信銀行是由中信集團出資,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有綜合性銀行。其前身是中信實業銀行,1987在北京成立,2005年更名為中信實業銀行。是12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之壹。
由財政部和中央匯金出資並管理的中信集團是中國三大國有金融控股集團之壹(另外兩家是光大集團銀河金融控股)。擁有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幾乎全部金融牌照,是中央金融企業的主要代表之壹。仍為中信銀行第壹大股東,其全資子公司中信有限持股65.37%。
中信銀行是中信集團銀行業的主要代表,其2018年報也認定中信集團為實際控制人。無論是歷史淵源還是現有股權結構,都說明中信銀行是國有金融企業。綜上所述,中信銀行是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