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春秋·自知》:“民有鐘;想消極;然後時鐘太大,不能為負;用椎骨摧毀它;時鐘在響。我害怕人們聞到它,從我這裏拿走它。揉(捂)他的耳朵。惡人聞之;也可以;邪惡已經聽到了;是的。”
偷鈴是指偷鈴的人害怕鈴響,堵住耳朵,以為自己聽不見,別人也聽不見,比喻欺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