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的基礎上,我們進壹步答應並同意了這個提議。
在文言文中,“然”和“諾”壹起用作“然諾”,意為許諾、承諾。當它們單獨使用時,都有積極的意義,但它們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
只是從“自然許諾”的角度來看:自然,是對某件事、某句話、某個觀點或提議的肯定;在肯定的基礎上,我們進壹步答應並同意了這個提議。但是,是內容判斷分析的評價,承諾是提案的許可。所以,自然是前提,承諾是結果。
然而,壹般來說,自然和諾言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在文言文中,“然”通常表示“是”和“對”,也用於意動,認為自己是對的,如“冉智”或“不同意”。只是對事物的判斷,並不包含下壹步的意誌。
而承諾則不同,它只是表明了下壹步怎麽做的態度,並不包括判斷過程。尊重自卑是壹種“承諾”,不僅讓被承諾的人做到,而且必須做好;卑微到尊重是“榮譽”,被承諾的人要認真按照指示去做;平等之間是有“承諾”的。古人認為“壹諾千金”,許諾者和被許諾者都要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