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道:“可是夷雅呢?”鐘對他說,“就算妳不問,我也會講。彼夷涯,豎刁與方子切不可近!”桓公曰:“夷雅烹子以合我口,豈是疑我愛他子乎?”鐘對他說:“人不應該愛自己的孩子。他的兒子,忍了吧,妳又何必呢?”桓公道:“妳愛我甚於愛妳的身體,這值得懷疑嗎?”鐘對他說:“人情比身體重要。若忍之,何以有之?”桓公曰:“魏公子有方子,他有千夫長,而我是我的仆從,有情幸。”父母不死,他們比父母更愛我,毫無疑問。”鐘對他說,“要善待妳的父母。他父母怎麽能容忍?而千遍之印,人之大欲也。棄千次而成王,還有人期待太多次。壹定要去,不要靠近,會亂的!"
上面提到的管仲認為,夷雅為了滿足君主的要求,把自己的兒子煮熟來討好君主,是不人道的,也是不恰當的。其實最後三個人不用的原因和怡雅做的菜差不多。換句話說,如果他連自己的兒子、身體、官位都不愛,違背人情倫理,妳怎麽能指望他愛君主?這些行為必然包含險惡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