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多年前,印第安人的祖先經由北美前往中美洲和南美洲;當哥倫布到達他認為的新大陸時,大約有3000萬印第安人居住在美洲。今天大約有6.5438+0.5億印第安人生活在美國和加拿大。這些土著人民的組成在遺傳、語言和社會方面有很大不同。據估計,在15世紀,格蘭德河以北至少有400種互不相關、各具特色的文化形式,有多種多樣的人體類型和語系。
大約壹萬年前,另壹群亞洲人遷移到北美北部,也就是後來的愛斯基摩人。最早來到美洲的白人可能是維京人。有人認為他們在1000年前到過北美東海岸。
1607年,壹個約100人的殖民集團在沙比克海灘建立了詹姆斯敦,這是英國在北美建立的第壹個永久殖民地。在接下來的150年裏,許多殖民者進來並定居在沿海地區,他們大多來自英國,也有壹些來自法國、德國、荷蘭、愛爾蘭、意大利等國家。歐洲移民大規模殺害印第安人,掠奪他們的財產,大規模占領印第安人的土地。
18世紀中期,13英國殖民地逐漸形成,在英國的最高主權下有了自己的政府和議會。這13個殖民地由於氣候和地理環境的差異,經濟形態、政治制度、觀念都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