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劇歷史悠久。南宋時就有“村田樂”的記載,正式名稱出現在明朝以後。宋代詩人蘇東坡、陸遊,關心農村生活,為農村農民寫了很多詩,或者後來的秧歌可能吸收了農歌的詞,但在他們的詩中沒有看到“秧歌”二字,說明“秧歌”的形式是在風尚末期形成的。陸遊的壹首名為《有時》的詩中,很容易把“靈歌”誤認為“秧歌”。江南“菱歌”壹詞,指民歌、農歌,陸遊詩中常用,如“壹菱歌起何事,洗萬裏功名”(泛舟過吉澤),“潮捉瀨邊,月落菱歌”(“新秋裏,窗人韻老樹門前樹”)等。
到了清代,秧歌逐漸成為漢族歌舞的規範形式,文獻記載最多。後來發展為兩部民間小戲(壹度醜)和三部扮演中國傳統戲曲人物的小戲(生、旦、醜)。
清代《支竹詞》有兩句詩:早春的戲樓換了新腔,用半雜秧歌招待客人。這說明在乾隆時期的劇場裏,是有秧歌腔的。但這兩首詩還是不能說明劇場裏的“新調”有沒有秧歌劇,或者秧歌腔有沒有“混”在歌劇裏。
新中國成立後,各地的秧歌劇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發展。河北樊氏、襄垣、蔚縣等地成立了專業秧歌隊,經過正規訓練,秧歌水平進壹步提高。但進入新時期後,秧歌劇作為壹種民間小劇種,不僅面臨著與大劇的激烈競爭,還受到現代流行歌舞的擠壓,演出越來越少,很多秧歌劇瀕臨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