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紀傳體通史。《史記》有十二傳、十表、八書、三十家、七十傳。
“本紀”用來形容帝王的興衰;“表”用來記錄世系和年表;“書”用來記錄儀式、音樂、制度等。“家”是用來形容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和漢代皇室的興衰。“傳記”可分為學者傳記、刺客傳記、貨殖傳記等。,收集名人傳記。
由於全書體裁以“傳記”為基礎,以“列傳”為結尾,史學界稱之為傳記體,與編年體不同。
創作背景
司馬遷家族世代掌管歷史。遷之父司馬談擔任史家時,致力於編纂史書。然而,司馬談在這項事業完成之前就去世了。所以,他搬到太史公後,繼續了父親的事業,寫了壹本書叫《史記》。《史記》本來不叫《史記》,叫《太史公書》。
司馬遷因好友李陵受了委屈,在法庭上為他辯護,觸怒了漢武帝,被判入獄。受到這種侮辱,太史公義憤填膺,寫了壹本書,希望給世人留下壹部真實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