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在於選人用人。最早提到“考”和“實”的文獻應引自《尚書·要典》。據說,由於洪水泛濫,姚向四月求教能治水的人才。四月壹致推薦鯀,但姚對鯀的德才並不放心。四月建議道:“試試看。”然後,姚想找壹個繼承人。四曰薦舜,堯曰:“吾試之!””經過壹番“試煉”,在舜繼位之前,堯對說,“葛如舜,問事考言是壹種記錄。”(1)“詢事考言是要達到的底”)這些記載通過考察、審判等方式反映了當時用人的情況,所以有學者認為姚審舜是中國科舉制的起源。雖然沒有定論,但可以推斷,在姚典時代,首先實行的是考試的方法。黃新賢在《中國考試發展簡史》中說:“考試是退位時代的必然產物。”“這與當時生產力不發達,原始人口生活條件差有關。原始人為了有效地與自然和其他敵對勢力作鬥爭,需要品德高尚、具有壹定組織管理能力的人來擔任領袖,而這類人物不能繼承,只能通過相對公平的考試選拔,這就進壹步造成了天下為公、人既是其親人,又是其獨生子女的社會局面。於是就有了“通過考試選拔人才的活動”。
在《李周》、《李記》、《李逸》等古籍中,記載了西周時期的壹套“鄉中選士”、“公氏,諸侯”等選士制度,以滿足西周龐大的政權建設對人才的需求。《李周·帝官司徒》:“三年是壹個大比武,是壹個德藝的考驗,而那些能夠推動聖賢...使民促聖賢,使使長;讓人民富裕起來,進入統治。”也就是說,每三年的星期六,鄉會有壹次大考,確定各鄉的有才之人,登記入冊,呈獻給國王,讓他們“使其大使成長”,“使其治理”。另外,也要挑選壹些品德優越的人,在國學中教授。《禮記·知望》載:
“命鄉論秀,司徒、嶽擇之。司徒雷登講的是選秀才的秀才,但提倡學(鄭註:學,大學),稱君子。升司徒雷登的,不是從鄉下招的,是升秀才,不是從司徒雷登招的,說是秀才。樂正崇四術,立四教,循前朝詩、書、禮、樂而作士。春秋教禮樂,寒夏教詩書。.....鄭說,那些作秀才的人上告王,又升到司馬,稱“進士”。司馬辨官才,進士賢者告王。論任用而後官,官而後銜,職而後祿。”
黃《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略》認為:秀才與秀才,君子與秀才是在同壹層次上不同階段的稱呼。作秀才”比當年入學,中年考校;壹年靠辨經,三年靠尊樂團,五年靠學學,七年叫小有成就;九年之學,立定不歸(《禮記》)。“大成”後,大樂選擇優秀的建築者向國王報告,提拔他們為司馬,稱為“進士”,之後是“官”、“爵”、“祿”。而“小成功”和“大成功”是考試定下的標準。
鄉村與國學學者的選拔是在王績內部進行的。王姬以外的諸侯國也有公室制度。《禮記·射義》說:“諸侯二十歲獻貢士於天子。”鄭玄註:“歲獻也,國事壹書,事壹套。三歲與龔氏。古語雲:三大國,二小國。”天帝對諸侯是否能及時保質保量地在宮市登陸,有相應的獎懲制度。按規定在龔氏的,給予獎勵,否則,給小地方。
無論是村裏選出來的出租車,還是省長出錢的出租車,都需要通過“打靶”考試。周六鄉鎮選舉要三番評定(用楊寬的話說。詳見《古史新探》、《鄉村飲酒禮新探》)。諸侯龔氏,必經大人物把關。《禮記·射義》記載:“群臣二十歲獻貢士於帝,帝欲射宮。”周代射選士,是原始社會的遺風。
西周時,國士兼軍閥龔氏開創了中國古代的秀才選拔制度,也開創了中國國考的試生產。士子教育與士子選拔相銜接、士子選拔與官員升遷同路的特點,構成了中國歷代士子選拔制度的基本框架。當然,西周的士人選拔是在前代選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自然帶有原始氏族、部落選拔人才和能力的民主遺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