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法律制度簡介
秦律是秦律的總稱。公元前356年,商鞅變法時,采用了李傕的《法經》,改為法律,由秦國頒布。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壹中國後,秦法被修改頒布為統壹的國家法律。秦二世即位後,修改了秦朝的法律。秦律的法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個方面,使各行各業、各個領域都“法”化了。據1975年2月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的雲夢秦簡記載,秦律除《法經》六章外,還有《田法》、《生效法》、《設官法》、《蒼法》、《貢法》、《金部法》。秦律具有調整封建經濟的功能,基本上是鎮壓農民反抗、鞏固地主階級專政的工具。秦律為後漢律所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