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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代文學和古代文學有哪些區別?

古代:鴉片戰爭前

近代: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

現代:新中國成立前

當代:新中國成立後

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919年五四運動這段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近代時期。現代社會是古代的終結,也是現代的前夜。現代文學不僅標誌著古代文學的終結,也開啟了現代文學的新生,因此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現代文學是從五四新文學開始的,但實際上,在此之前的晚清文學革命、小說革命、詩歌革命、譴責小說,都是與五四新文學壹脈相承的。但由於人們的普遍認識,現代文學不關註他,古代文學也不關註。

另外,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的界限也是在政治階段進行的,但實際上革命文學和解放前的左翼文學也是壹脈相承的,所以不好研究。

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有壹個越來越突出的問題,就是對“中國現代文學”這壹概念存在不同的理解。筆者在北京大學中文系教《中國現代文學史》這門課的時候,組織學生討論,幾乎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觀點。在中國通常的語境中,1840以來的歷史分為三個階段。1840-1919為“現代”,1919-1949為“現代”,19為“現代”。那麽“中國現代文學”就是與中國現代歷史基本對應的文學。目前學術界大多采用1917到1949的教學/研究框架,通常簡稱為“現代文學三十年”。然而,以這種方式使用“現代文學”的概念正遇到越來越復雜的問題。在國外非中文學界,很難從語義上區分“現代”、“現代”、“當代”。比如在日本,“現代化”就叫“現代化”。壹般來說,“現代”和“當代”在中國是同義詞,只有研究過現代文學史和當代文學史的人才能區分這兩個概念。因此,關於現代文學的範疇的問題越來越多,尤其是。這使得這個問題更加突出。我們說的“現代”,不是指說話時的“現在”,而是半個世紀前。這給我們帶來了很多不便,所以我們有必要對這壹類進行清理。

然而,當我們試圖清理“現代文學”的概念時,我們會發現問題的復雜性。最關鍵的問題是“現代”的概念模糊不清。它不僅是壹個時間概念,也是壹個價值概念。比如現在是2004年,但是我們可以說歐洲比非洲“現代”,也可以說某個東西“現代”。因此,對於

我們把它們分別列出來,簡單評論壹下。

在時間上,有壹個現代文學的上下限問題。

關於“現代文學”的上限,有很多不同的看法。第壹個是1919,分界點是五四。原因是文學和政治要壹致。五四運動更新了整個中國文化,當然中國文學的性質也發生了質的變化。這種觀點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領域很少見,但學者之外的很多人都這麽認為。尤其是中學的語文課本都是這樣教的。第壹天筆者問大壹新生現代文學什麽時候開始,他們都說是1919。這種觀點旗幟鮮明,缺點是過於簡單,因為實際上還是要追溯到1917和1965438的文學革命。

第二種是1917,分界點是文學革命,原因是文學的獨立性,強調從文學本身的發展線索來判斷時間段。目前大學教學體系基本都采用這個上限。但這意味著現代文學只是新文學,它忽略了通俗文學的發展脈絡。

第三種是1911或1912,分界點是辛亥革命和中華民國成立。原因是現代文學應該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文學,只有皇帝被推翻,才能真正有個人的精神空間。這也把文學和政治聯系起來了。從通俗文學的發展來看,這個上限是壹個。

第四種是1898,分為戊戌變法,理由是思想變革是文學變革的內在動力。實際上,北大壹些學者提出的“20世紀中國文學”概念,是從1898開始的。謝冕先生主持的“百年文學總系”選擇了十幾年的時間分門別類地寫作,第壹部是《6544》。

第五個是1840,分界點是鴉片戰爭。原因是古代和現代之間沒有獨立的“現代”。這其實就是把現代文學融合到現代文學中。現代文學壹直是教學中的薄弱環節,也是近年來的研究熱點。

第六種是周作人等人的意見,認為現代文學始於明代,理由是個性解放,人性覺醒。這種觀點在教學中無法實現,只能作為學術參考。

關於現代文學的下限,沒有太多的分歧。

第壹種觀點是1949,這既是正統,也是大多數人的觀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使中國文學進入了壹個全新的歷史階段。但是最近幾年出現了壹些不同的看法,因為1949沒有什麽大事。

第二種觀點認為“文革”結束於1976,新時期以來是“當代文學”。這種觀點認為,50、70年代的文學基本上是解放區文學的延續,應該屬於“現代文學”,文革後才進入壹個名為“翻天覆地”的新的歷史階段。

第三種觀點是毛澤東在1942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認為以前的文學是以五四精神為主導的,後來進入了以* * *產黨意識形態為核心的當代文學。

最後壹種是稱之為20世紀中國文學,不分現當代。這個想法影響很大。事實上,許多學者已經做了跨越“現代”和“當代”的研究。然而,這種想法也受到了壹些學者的質疑,他們認為這忽略了許多應該註意的差異。20世紀中國文學的現實階段是無法回避的。

在空間上,“現代文學”的含義在範圍上發生了許多變化。自20世紀50年代堯堯等人開創這門學科以來,“現代文學”早已是以無產階級為核心,聯合其他階級參與的新文學。所以,革命文學在所有版本的現代文學史作品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文學則處於邊緣,要麽是同路人,要麽是被批判的對象。

新時期以後,觀念發生了很大變化,邊緣和中心開始切換。經過20年的演變,革命文學已經占了很小的比重,所謂的“人性”和“具有永恒藝術價值的文學”得到了重視。但基本框架還是新文學的框架,出現了很多新問題,比如忽略了現代文學史上重要的思想鬥爭,忽略了大眾那些年的閱讀選擇,變成了個別專家的興趣。

關於現代文學是否應該包括通俗文學,長期以來壹直有不同的意見。嚴家炎先生和湯濤先生曾經主張,它應該包括舊文學,包括舊體詩。湯濤先生強調“現代性”的價值,反對納入舊文學。然而,隨著學術界對“現代性”概念理解的擴大,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它應該包括通俗文學。也就是說,在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中,各種文學都發揮了不同的作用。它們是壹個整體,不是簡單的先進戰勝落後的關系。1998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再版了錢理群、吳福輝、溫儒敏的《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這本書每10年設壹章通俗文學,變化很大。匡新賢先生批評這個框架不合適。

所以,目前關於“現代文學”的概念有很多話題。第壹,20世紀中國有各種各樣的文學。怎麽處理他們?在選擇了某種價值觀念之後,再去簡單的談論不符合自己標準的文學,大概是不合適的。比如有的當代文學老師不講文革文學,有的甚至不講17年。“空白”大概不是研究歷史的最好方法。另壹方面,也要註意不同文學之間的價值區分。張恨水和魯迅很難隨便比較。要研究清楚這些問題,就要回到文學史,仔細考察當時文學生產、流通和接受的情況,包括出版、報刊、文學教育和各種亞文學的情況。這樣,我們或許可以盡快找到壹個妥善處理“現代文學”概念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