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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資料書違法嗎?

學生主動拿課本或參考書去抄店內的全部或部分。只要是用於個人學習或研究,根據著作權法,這種行為就不能視為侵害作者權益的侵權行為。

如果是用來自學的話可以抄襲,但是如果是出售牟利的話就是違法的。請參考以下法律依據:

根據《著作權法》第47條第1款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作品的,屬於侵權行為。

同時,《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還規定,個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進行學習、研究或者欣賞。

擴展數據:

同時,《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也指出,下列情形涉及侵權:

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眾利益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並銷毀侵權復制品,也可以並處罰款。

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對其作品進行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3.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保護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而采取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更改作品、音像制品等權利管理的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銷售假冒簽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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