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剛開始寫詩的時候,經常發現寫的東西讀起來很別扭。當時我不明白為什麽。直到接觸了詩歌的格律,才明白為什麽。原來我犯了格律的忌諱。
漢字的普通話讀音有四種,壹是平,二是升,三是轉,四是降。這四種讀音也分別稱為尹平、陽平、上聲、德聲,簡稱“陰陽上”。和楊平合稱“平”,而商聖德聲合稱“易”,也就是米中的“平”。
古代的發音和今天的不壹樣。古無陰陽之分,稱為“尚平晉”,其中“入聲”已從普通話發音中消失,廣泛存在於南方許多地方方言中。所以南方人在詩歌中常用“古韻”,北方人用“新韻”,是因為在他們習慣的語言中聽起來抑揚頓挫、抑揚頓挫。
因為我是北方人,所以這篇文章的內容主要是“新韻”。
格律的要求細如煙雨,多如牛毛。說來話長。我只對詩歌感興趣,研究不深刻。我不敢說怎麽寫才正確。先說重點問題。
首先,作為壹首詩,押韻是第壹要求,因為它最早是從《詩經》押韻的,這是“詩”區別於其他文體的最大特點,每期必押韻,這是基本要求。現代詩當然可以押韻,這裏就不贅述了。
格律的基本要求是單句第二、第四字平正相對,上下句第二、第四字平正相對,這是第壹標準。第二和第四個詞是這首詩的基調。只有這兩個詞相對對立,才會有抑揚頓挫的感覺。
示例:
長草是如此的茂盛,每年秋冬枯萎的草都要把草的顏色變濃。——《傅德顧曹苑送別》白居易。
這裏“裏”是平聲,“上”是平聲,前壹句的第二、四個字是平的,是相對的;下壹句“遂”是平聲,“枯”是平聲,下壹句的第二、四個字也是平平,但順序與上壹句相反。讀完全詩,妳會覺得抑揚頓挫。
再看七個字:
壹大早,我告別了高入雲霄的江陵城,遠在千裏之外,船只有壹天。——《早期百度市》李白。
這裏的“慈”字是平的,“帝”字是平的,前壹句的第二、第四個字是平的、平的;下壹句“裏”是平聲,“淩”是平聲,下壹句第二、第四個字也是平平,與上壹句順序相反,這就是抑揚頓挫的原因。
那麽有什麽例外嗎?當然有:
已經有霜凍了嗎?。——《靜夜思》李白。
夜晚,清溪流向三峽——李白《峨眉山月歌》。
李白是自發的,崇尚自由,鄙視權貴。他的作品也完全具有這種特征,不受框架的束縛。
我們可以看到,這兩首著名的詩,第二句和第四句是壹樣的,但是我們在讀的時候,只要不要讀得太快,就可以用“吟誦”的方式來讀,完全不會影響到它們的美感。這才應該是古詩詞真正的標準,註重內涵,兼顧韻格,朗朗上口。
再壹個就是平仄的忌諱,主要有兩個,就是“連連平鍋三”和“顧平”。
當我們在壹首詩中使用三個以上的詞“平”或“許”時,讀起來會很別扭,比如:
“山裏的微風吹著我的衣服。”(這句話和後面的句子是我臨時編的。)如果看這句話,語義表達壹點問題都沒有,但是因為連續五個“平”音,讀起來有些別扭。
“鳥兒在林中上下飛舞”這句話,連續五聲之後讀起來也很奇怪,很亂。事實上,如果連續出現三個以上的“平”或“平”,就會有尷尬的感覺,這就是“連跌三次”的大忌。
至於“孤平”,是指兩個“平”音之間有壹個平音,讀起來也很別扭。
比如《我心中七起八落》,這裏的“八”和“心”都是“孤平”的,所以像心電圖壹樣凹凸不平,讀起來不舒服。
有沒有違反這個禁忌的名句?還有:
春天,只要播下壹粒種子,秋天就能收獲很多食物。——《農民》沈李。
這裏上句第二、四個字是“許”,下句第二、四個字是“平”,“壹”,“興”還是“孤平”。我們在背誦這首詩的時候,很難做到雄渾的抑揚頓挫,但這首詩的內涵並不適合抑揚頓挫,而應該用低沈悲憫的語氣和語調。
所以,我們不僅要懂格律知識,還要懂詩的內涵。只要我們想表達的內涵和格律壹致,也就是在朗讀的時候感受不到情緒和語調的別扭,這個格律就應該是成功的。
下壹步是對立。幾乎眾所周知,格律詩的格式在平仄的基礎上,要求對仗,至少是下頜關節和頸關節。
對抗在形式上可分為“嚴格對抗”和“寬松對抗”,在內容上可分為“正面對抗”、“對立”和“流動對抗”。
形式上:因為我天賦有限,基礎不牢,我覺得寬大為懷就夠了。如果我能嚴格壹點,自然會更好。
內容:
對就是對偶的比較。這兩個句子意思相近,相輔相成,如:
在綠色的春日,我開始回家,大聲唱我的歌,喝我的酒。——《皇軍收復黃河兩岸》杜甫。
異議是比較兩個不同的方面,例如: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從北京到豐縣,吟誦五百字》杜甫。
流水,即前後句互為因果,單句不能獨立取出,如:
百尺竿頭,更進壹步--《在鷺鳥山莊》王誌煥。
從難度來說,壹般是嚴>寬,流水>反對>對。
但也有不具備對仗資格的代表作,如崔豪的《黃鶴樓》:
據說李白路過黃鶴樓,被美麗的景色所激動。他正要寫壹首詩,突然看到墻上的這幅《黃鶴樓》。他想了很久,嘆道:“眼前沒有風景,崔豪在上面寫了壹首詩。”
後來,李白模仿黃鶴樓,在《登臨南京》中寫到鳳凰臺和鸚鵡螺島,可見李白對崔豪印象深刻的傳言並非空穴來風。
這首《黃鶴樓》只有第三對仗,基本上是格律不合格,還有幾首《孤平》,但完全以內涵取勝,成為千古佳作。
可見,只要內容具有啟發性,能引起人們的註意,格律要求完全可以放寬,也就是說,作品的內涵要盡可能在格律之內表現出來,但當內涵與格律發生沖突時,內涵應該是最重要的,這就是古人所說的“破格”,即突破格律。
當然前提是妳的內涵夠深,境界夠高,不能在格律之內完美表達。沒有內涵,不講究格律,就脫離了“詩”的本質,不能算是詩。
旋律中還有壹點需要註意的是,當兩個三音字(即“陰陽上行”的“上”字)在壹起時,前面的三音字會發成兩個音,即上聲。
壹瞬間。我們讀《傳》的時候,把它讀成了兩個聲調。類似於“幾毛錢”,裏面的“幾個”讀作“急”;有眼無珠,裏面的“妳”字讀作“油”。
那麽當這種情況導致孤獨甚至和諧的出現時,該如何選擇?我個人是以寬容的態度對待的。
比如雨寒突然穿透珠簾。冷字雖然是平的,兩邊平,屬於“孤平”,但是“轉”字是兩個聲調發音的,完全沒有惡意,所以應該可以。
這是古詩詞的格律內容,包括押韻、平仄、對仗、格式(即字數)。
至於詞,其實第壹首宋詞是以音樂性為基礎的。周邦彥熟悉宋代旋律,作品和諧典雅。王國維評價說:“除了文字,還要品味它的旋律...雖然它的聲音在今天已經死了,但讀它的文字的人仍然感到憤怒、自赦和優雅,男人的聲音促進了節日……”
只是因為宋詞總譜已經失傳(南宋只有姜夔有總譜的作品集),音樂性無從考證。用格律來補充可以理解,但是研究格律甚至忽略內涵就太差了,所以覺得有點放肆。正如清代劉大奎在《我的隨筆》中所說:“不守法則亡。”
給讀者的壹首詩:
誰會把杜麗和杜麗當作詩人來研究?
寬學獨尊,道不同。
(本文旨在幫助初學者創作出更好的作品。文中提到的格律要求只是最基本的標準,以免新手怕詩,過於被格律束縛而影響作品的內涵。對格律和詩歌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運用後,在內涵和格律方面都會得到加強和提高。畢竟所有的詩歌征文對格律和內涵的要求都比較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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