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吧。在人民大學,抄書壹般5分鐘/頁,加“高端”封面剛好3元/本。經過計算,這些材料只要93.05元。為什麽去國家圖書館這麽貴?答案是:“這是博物館裏的規定!”
讀者應該尊重原作者的版權。看到這本書後,我特意去購物網站搜了壹下現代文明和人的困境。除了壹本關於某寶的舊書,沒有這本書的蹤跡,問題就出來了。如果讀者需要這本書,只能去圖書館,但如果長期需要這本書(收藏除外),讀者當然不能壹直借。
既然圖書館可以在版權下復制這本書,那麽讀者是否可以自帶設備到圖書館復制這本書呢?如果妳想抄這本書,很簡單。可以用相機做,然後可以把圖片做成PDF格式,方便閱讀。如果需要寫字畫畫,可以打印出來。當然,如果做成電子格式,可以免費傳播。但是,如果是這樣,我是否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
讓我們來看看版權的有效性:
作品財產權的保護期是有限的,它根據版權的主體和作品的性質而變化:
(壹)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其作品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加死後50年。作者死亡後,保護期從作者死亡次年的65438+1開始,到第50年的65438+31截止。
(二)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的著作權(署名權除外),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但作品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三)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作品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保護。
(四)合作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死亡後五十年,但五十年的計算起點為最後合作作者死亡時。
(5)作者不明的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作者身份壹旦確定,則適用著作權法的壹般規定。
(六)圖書出版單位的專有出版權。根據合同規定,圖書出版者專有出版權期限不超過65,438+00年,合同到期可續簽。
(七)錄音錄像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
(八)廣播電視節目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播出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
因為涉及到的法律條文還是比較多的,所以建議如果遇到市面上沒有的書,還是去二手書市找吧。在他們上面抄書的價格確實不便宜,但是如果妳在二手書市,只要零頭就夠買壹本書了。何必跟圖書館生氣呢?妳是壹個讀者。如果圖書館裏沒有讀者,那就是堆放碎紙的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