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原文
司馬弓[1]修訂子同治鑒[2],將孟凡確立為官方下屬,並嘗試用手記論述[3]中的要點,大體像《左傳》的敘事風格。又有雲:“所有年號都是後來者決定的。比如武德元年,從正月算起,就是唐高祖,更不用說隋以寧二年了。梁開平元年正月,不叫唐天佑四年。”所以把這本書作為壹種方法。但是,又窮又氣悶。公意是以《春秋》為例。其即位前,正月為其元年。然而,於去年十二月失去了他的職位,所以次年的事件不能在趙恢復。所以,雖然還沒有成立,但是是時候追求書本了。經文簡單,不過壹兩個十字,壹眼就能看懂。如果《通鑒》不是壹面鏡子[4],楊迪大帝的大業持續了十三年,所以他以為恭帝上頂了,直到下壹卷結束,恭帝成立,易寧被改,最後壹卷是唐高祖。改範蓋了三卷,煬帝留著,所以把時事寫在江都。《明太祖皇後》第壹卷標註為肅宗至德遠載,至卷中,方叔太子即位。他代表宗夏雋雲說:“上是力求治,不是每次都用人。”是德哉。四年,莊宗通附天成,以為自己是明教,卷中書令李思遠乞權,二卷初,莊宗方死。王陸清泰三年,標註為金高祖,而卷中的書《石敬堂》卻反了過來,卷末是金天福。諸如此類,特別費分成[5]。另外,如晉宋之際,胡侵國[6],封建王侯將相,除了拜之外,必學此書[7],多達200字。再比如西秦丞相南川弓玄出門討飯,高官杜薇,張安侯,馮異,田布大人白馬鄭文龔翠紅,益都關目,鎮遠將軍平叔侯延風,平昌及其家奴,都與國家治亂無關。然而,周波不是壹本書。及書張寒帝邢星[8]長安,金星李壞,岐山,幸昌平,尉遲陽宮,東至高陵,丁亥十二月回宮;對東阿來說幸運的是,乙北上太行山,去了天京關,夏四月回宮。又寫朱未七月五子,如[9]魚塘,去青岡,回宮於吳佳;八月,滄海如米澤,甲寅去牛頭山,甲子回宮。這樣做的話,可以省下妳所有的年數[10]。
給…作註解
[1]司馬光: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歷史學家。初字公實,字更誠。名曰迂,名曰迂。他是司馬池的兒子。漢族,河南光山縣人,祖籍陜西夏縣(今山西夏縣)涑水鎮,世稱涑水先生。[2]《子同治鑒》:簡稱《通鑒》,是北宋司馬光主編的壹部多卷編年體史書,共294卷,歷時19年。[3]描述:已編輯。【4】不可以,不能壹視同仁。妳,平等,整潔。[5]費非芬說:解釋起來很費勁。非常非常。解釋,說明,註解。【6】淩駕:淩駕,超越自己的職責,指地位低下的人利用神的名義或禮儀、器具。【7】必須寫壹本書:連細節都描述得很詳細。【8】招財:皇帝到了某地,就被稱為招財或幸運。[9]如:到達。【10】無年齡,無年齡,無年齡,表示每年。
翻譯
司馬光編纂《子同治鑒》時,曾邀請範祖禹參與編纂。司馬光經常用文字向他講解編纂要點,大致像《左傳》的編年敘事風格。還對他說:“凡同壹年有兩個頭銜的,以後王位繼承人的頭銜為準。比如唐高祖武德元年,也是隋煬帝寧二年,所以從正月算起就是唐高祖,不能稱為隋煬帝寧二年。五代梁開平元年正月,不能稱為唐天佑四年。”因此,本書總是采用這種方法來解決同壹年出現兩個書名的問題。但是,如果妳仔細研究,妳會發現這是不合理的。司馬光的本意是以《春秋》中的魯為榜樣。當他沒有登上王位時,他記得正月是他的第壹年。然而,召公已於去年12月去世,所以次年的事件不能再以召公的名字記錄。因此,雖然還沒有即位,自然,第二年發生的所有事件都要記在他的名下。況且《春秋》的內容很簡單,不能超過壹兩個十字。看壹遍就知道全部內容了。然而,紫同治劍不能壹視同仁。比如大帝大業十三年,題名為《隋恭帝第壹卷》,但直到第二卷末,恭帝即位,才改為《易寧》,之後是《唐高祖武德元年》。這裏涉及到三卷,此時楊迪還健在,其中也講到了楊迪在江都(今江蘇揚州)的所作所為。唐明帝後卷之初,標為唐肅宗至德元年,卷到壹半時,寫太子即位。唐代宗在第二卷中寫道:“皇帝正在振奮精神治理國家,並不斷地以非常規的方式使用人才。”這是關於唐德宗的統治。第四年,漢武帝李思源(明宗本名)奉命攻克葉縣(今河南安陽),莊宗才死於下卷初。王陸慶泰三年,國號金高祖,卷中卻記載了石敬堂(金高祖本名)的叛亂,直到卷尾才寫出金天福的國號。這樣的事情很難解釋清楚。除此之外,還有金、宋等少數民族,他們並不正統。他們對王子及其任命的大臣、宰相的頭銜記錄得非常詳細,有的甚至記得多達200個字。再比如西秦宰相南川弓玄之死,魏的張安侯、馮異、田布大人、白馬鄭文、崔洪、益都王文成、鎮遠將軍平叔侯延風、平昌及其奴仆之死,都與國家政權和社會穩定無關。周波的死沒有記載。還記載了張寒皇帝前往長安(今陜西省Xi),遊覽了李壞、岐山,後又遊覽了昌平,住在池陽宮,東行高陵(以上地方均在今陜西省),丁亥十二月回宮。也有記載,乙魏東征,北攀太行山,上天京關,夏四月回宮。還記得七月王維去魚塘,訪青岡,回吳佳宮;八月,遊米則、牛頭山,甲子回宮。類似這些旅遊的事情,每年都避免不了,可以省略。
評論和分析
《子同治鑒》,簡稱《通鑒》,是司馬光主編的壹部多卷編年體史書,共294卷,歷時19年完成。以時間為綱,以事件為旨,成書於魏烈周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止於五代周世宗顯德六年(公元前959年)的淮南,涵蓋了十六代壹千三百多年的歷史,在我國正史著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司馬光本著親政、明哲保身的原則寫了《資同治鑒》。所謂書“刪減冗贅,給出機要情報概要,著眼國家興亡,與民同樂,善為法,惡為戒,為編年史,使之連貫精煉。”書名的意思是“鑒於過去,我們有治理道的資源”,即以歷史得失為戒,加強統治,故稱《資同治鑒》。其中隋唐五代占全書40%,史料價值最高。《文景之治》、《貞觀之治》等賢明政治時期寫了很多。
紫同治劍有很強的正統地位。分裂時代,如三國,魏有紀,無紀;南北朝時期,南朝有嵇,北朝沒有嵇。五代有紀,十國無紀。再比如魏明帝太和五年:“(諸葛)梁帥大軍入侵,包圍岐山,用木牛運之。”朱曾對此表示不滿:“三國應以為右,文公乃雲。某月‘諸葛亮入寇’為冠,鞋子倒扣。為什麽要展示我們的訓練?”《子同治鑒》雖被譽為“體例嚴謹、脈絡清晰、網絡宏大、思想偉大、史料豐富、考證詳盡、敘述詳盡、簡潔貼切”,但也有不少失誤。明代閆妍熟讀《資同治鑒》,著有《資同治鑒補》,列舉了《通鑒》中的七病:漏、重、亂、雜、誤、執、偽。朱直接批評:“文公寫書,誰不同意自己的就砍掉誰,也不知道別人是什麽意思。”類似《通鑒》的還有很多。“洪邁在爵位劃分上的失誤和對君主遊歷的過分描寫也是《子同治鑒》中的兩個失誤,而且比別人提到的要小得多。原因可能是《資同治鑒》不是司馬光寫的。作為主編,他不得不從其他工作中分心。這部史書的編纂有著作為皇帝教材的目的,所以在史學理論上不容易做到平衡。可見,研究知識,如果不全身心的投入,不拋棄功利的目的,很容易犯錯誤,被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