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壹原則
古建築有100年以上的歷史,構件都要經過不同程度的風化或閃光。在定案時,建築是否安全應作為修繕的原則之壹。
統壹風格原則
修復後的零件應盡可能與原有風格保持壹致。尊重古建築原有風格和工藝,保持歷史風貌。
預防第壹原則
修繕要以預防為主,古建築要經常保養維修,把積累的病害和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舊材料利用原則
使用舊材料不僅可以節省很多錢。從建築材料的角度看,也能保留原建築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