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完善於唐代,唐代的常設科目包括明經(主要考經學)和進士(主要考詩詞和政治理論)。
到了宋代,進士科演變成了科舉制度中唯壹的科。要想通過考試,必須通過皇帝主持的進宮考試。
明清時期的科舉考試主要是八股文和詩歌。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與宋代的經學略有相似,但措辭應該是古人的口吻,所謂壹代聖賢。結構有壹定的程序,字數有限,句法要求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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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考試
從隋朝到明清,實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到了明代,科舉考試已經形成了壹個完整的體系,分為四個層次:大學士考試(即少年考試)、鄉試、普通考試和宮試。
清朝人要獲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必須先考子弟,考子弟的人不論年齡大小都稱為子弟學生,入學後才稱為學生(清代有官學、州學、郡學)。
學生壹進學校就被教官(教授、學者、老師、教導員)管教。清初,學生還在龔雪求學(有月班和季考,後來成了名義),也叫謀生,俗稱秀才。這是“成名”的起點。
學生分三種:最好的學生是有壹定名額,由政府補貼日常使用的學生;其次是增選生,也有壹些地方,是候補生的屬;新“招生”叫附生,是為擴招做準備。每年學生會參加政治考試,根據成績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個等級:鄉試、中考和殿試。
明清兩代鄉試之後,每三年在省城舉行壹次考試,參加考試的人叫舉人,第壹個通過考試的人叫謝園。
科舉,明清時期在北京每三年舉行壹次的考試,可由各省舉人和國子監監生參加,錄取300名學生為貢士,第壹名是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度中最高級別的考試,由皇帝在皇宮親自過問,以決定第壹名。
錄取分三等:壹等三等,授予“進士紀”稱號,第壹名狀元(定遠),第二名第二名,第三名譚華,合稱“三甲頂”;若幹二甲,賜名“進士出身”;數前三名,賜名“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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