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著錄規範的壹般著錄要求
(1)統壹使用作者英文名?姓+名縮寫?形式,初始資本。如皮格特T . M .桑德胡R所有三個或更少的作者都有記錄。,?分開。作者超過三個,只記錄前三個,然後呢?等等?還是?等人?。(3)每個描述項之間使用的引用是什麽?。?分開。(4)英文文獻中描述書名和期刊名時,書名和期刊名的字全部大寫,其余全部小寫,期刊用斜體標註。(7)報紙【序號】文章作者。文章標題。報紙名稱,年-月-日(版)。[19]丁文祥。數字革命與競爭國際化[N]。中國青年報,2006 54 38+0-11-20(15)。(8)科學報告作者【序號】。文章標題[R]。報告標題。號碼。版次:出版商,出版年份:頁碼。[20]出示任保平。Xi安金融、人才和技術市場培育與發展研究[R].Xi安:陜西師範大學西北經濟發展研究中心,1998。(9)標準化負責人【序號】。標準編號、標準名稱。出版地點:出版商,出版年份。[265438+.集裝箱吊具。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22]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國家標準。GB/T 12704-91,織物透濕性的測試方法[S]。
參考文獻著錄標準中的註意事項
(1)公開出版物:參考文獻必須是公開出版物(壹般不少於3篇)。如果引用非公開出版物,請使用腳註。(2)時效性:參考文獻要盡可能新。壹般來說,最近三年的參考次數至少要占到50%-80%。(3)全部註釋:所有參考或引用他人成果(包括定義、公式、方法、數據、圖表、歷史事件等。)應該標註,用上角標記的形式,比如?[1] ?;當壹個地方引用了多個文檔時,可以標記為?[1,3,5] ?還是?[2,5-9] ?形式;所有列在文末的參考文獻,都要在文章中標註出來,不能漏標。(4)合理標註:參考文獻的標註位置應與此處的正文內容直接相關,應標註在引用內容的結尾標點符號之前,盡量不要標註在章節的大標題上。(5)順序編碼制:采用順序描述法,即文中的參考文獻按順序出現。例如,文檔[4]的第壹個標簽位置不能在文檔[3]的第壹個標簽之前。當然,文檔[3]可以重復標記。(6)描述的唯壹性:同壹參考文獻在文章中可以多次引用,在文章結尾只能引用壹次。比如錄制的時候不要出現?[4]與[1]相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