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姓氏”歷史悠久,數量眾多。現在提到“姓”,人們往往理解為“姓”,但在古代,“姓”和“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我們的祖先從原始群體進入母系社會時,他們已經意識到本氏族有血緣關系的成員之間通婚的缺陷,因此決定了本氏族與另壹氏族通婚的制度。這時,“姓”作為區別於其他宗族的名稱應運而生。“師”是氏族中各部落的象征。所以“姓”是“姓”的壹個分支。南宋鄭樵《同治宗室序》中有壹句話:“三代以前,姓氏壹分為二,男稱姓,女稱姓。.....姓氏所以不婚,所以有同姓、異姓、普通姓。如果姓氏不同,婚姻可以通過;不同姓氏的人不可能結婚。所以,不要高貴,妳有姓,妳沒有姓。”可見“姓”的作用是“不娶”,即禁止本氏族同姓成員通婚;“士”的作用是“不貴不卑”,即劃分本氏族成員的等級。只有貴族才有“士”,普通人有“名”而無“士”。三代之後,直到秦漢時期,“姓”與“姓”合二為壹,其功能只是“告別婚姻”,失去了“不要貴賤”的功能,普通人也可以有姓了。因為“姓”產生於母系社會,人們不知道其父,所以最古老的姓氏都以“女”字為部首,如姬、姜、瑤等。
中國人現在的姓氏大多是幾千年前代代相傳下來的,具體數字還不確定,但《姓氏詞典》已經收錄了8000多個姓氏。關於姓氏的來源,唐代劉芳將其分為8類,宋代鄭樵將其細分為32類。壹般來說,中國人的“姓”主要來源於以下幾種情況:
壹是以國名為姓,如齊、魯、晉、楚(春秋戰國時期的所有國家)。
二是以職業為姓,如:巫(巫)、陶(制陶的工匠)、商、賈(商人)等。
第三,以官職為姓,如、司馬、司徒(均為古代官職)。
第四,以氏族的圖騰為姓,如龍、馬、牛等。
5.以祖銜為姓,如軒轅、萊文。
6.以地址為姓,如東國、西門、南國。
七、以五行、天幹、地支、數字為姓氏,如:金、木、水、甲、乙、子、醜、武、萬等。
八、皇帝賜姓改姓。
“名”是壹個人的稱謂。許慎對《說文解字》中“名”字的解釋是:“名,自命不凡,自口至夕。夕,鬼,鬼不相逢,故自命不凡。”意思是兩個人晚上見面,因為看不清楚,為了讓對方知道自己是誰,就用嘴稱呼自己。中國的“名”,從古至今,壹般都是由壹個字或者兩個字組成。在姓和姓結合之前,名字只和姓壹起用。姓氏組合後,人們互相稱呼成了壹種習慣。中國人很重視給後代取名,同時也有壹定的條條框框。“家庭模式”是中國人命名的壹個主要依據。中國人的宗族意識很強,示範詞的意義在於區分家庭內部的“代”。家庭示範詞不是任意的,所有的示範詞放在壹起理解都有壹定的含義。毛澤東的名字來源於韶山石矛族譜中的範子,其家範子為五言絕句,意為“作出壹個傑出的學者,文面吉祥”。祖思遠,天長地久。“毛澤東是‘澤’字,其父毛貽昌是‘義’字,其侄毛遠信是‘元’字,與‘祖思義’句不謀而合。同時,中國人有很強的趨利避害的心理,這在命名上有所體現。在名字中嵌入吉祥語,如:鴻福、祥瑞等。,也體現了家長和家庭對孩子的期望和祝福。另外,人們認為應該給孩子起個“賤名”養活自己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時不時出現“狗蛋”、“狗剩”之類的名字也就不足為奇了。但這樣的“基名”壹般只作為孩子的“小名”,到了上學年齡自然要改。在男權專制時代,女性地位很低,往往沒有名字。婚後她們的姓氏也要附在丈夫的姓氏上。比如,壹個姓陳的女人嫁給壹個姓王的男人後,“王晨”就成了她日後的“名字”。當然,這種情況已經不存在了。
“字”又叫“表字”。現在“名”和“字”合稱為“名”,表示壹個人的名字。過去“子”是“明”之外的另壹種稱謂,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古人之所以在“名”之外取“字”,主要是為了避免自卑。在古代,人們認為“名”是少、小、次、劣的名稱。它只能用來稱呼長輩和同輩,或者長輩稱呼晚輩。晚輩對長輩甚至同輩說話時,叫“名”是不尊重的表現,只能叫“字”。南宋以後,同輩之間互稱“子”,但不能稱長輩為“名”,甚至不能稱“子”。古人要經過“資格審查”才能取“子”字。《禮記·曲禮》雲:“男二十,字為冠...女人是允許嫁的,但她滿口都是話。”也就是說,男人二十歲舉行加冕儀式後,才能取“字”字;女人送禮後只能帶“字”字。古人對“字”的選擇也很講究,要求“字”要和“名”有壹定的聯系。“詞”與“名”的聯系大致可以分為:意義上的聯系和形式上的聯系。意義上的聯系可分為:意義相近,如:班固,字,“固”與“建”意義相近;意思相近,如:石虎,字吉龍,“虎”與“龍”都是哺乳動物;意思相反,如:張柔,字賢剛,“柔”的意思與“剛”相反。在字形方面也有很多相關的情況,如:字東府,繁體字中的“東”字是“東”,“東”和“高”都是由“日”和“木”組成;謝敖,字高輿,其字為名“敖”分“高”與“輿”。中國人從“名”中取“字”的傳統壹直延續到解放前,現在已經很少有人取“字”了。從“名”和“字”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人生活中的智慧和幽默。
“號”是“名”、“字”之外的另壹種稱謂,分為“自名”和“人名”。“自名”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給自己取的壹個優雅的名字。戰國時期越國的醫生範蠡是宗教史上第壹個有自己名字的人。在幫助越王勾踐實現自己的霸權後,他退居民間做商人,並改名為“陶朱公”。唐代詩人李白壹生高潔,拒絕與權貴同流合汙,以脫俗凈蓮為標誌,自稱“青蓮俗人”。“人號”是別人或自己的後代給前輩的稱呼,壹般表示尊敬和敬仰。“人號”壹般是以該人的官職或籍貫為依據的。比如王羲之是右軍大將,所以被稱為“王右軍”;柳宗元原籍河東(今永濟市),人稱“劉合東”。選擇壹個名字不像選擇壹個名字或壹個詞那樣死板和講究。往往比較隨意,可以自由表達和托付壹些感情。同時,很多人有不止壹個“數”,只是因為數是任意的。如揚州八怪之首鄭板橋,有50多個刻有印章的自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