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現代白話文的使用越來越廣泛,人們迫切需要有相對完整的新標點符號。壹些學者開始將歐美最流行的壹些標點符號引入中國,並以古代的讀句符號為基礎,參考西方的方法,研究出了中國最早的符合中國需要的新式標點符號。
我國建國後,對原標點符號進行了研究和整理。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部出版了《標點符號用法》。* * *標點符號有十四種,包括句號、逗號、停頓、分號、引號、冒號、問號、感嘆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
20世紀60年代,中國手稿的書寫和出版物的版式由直向橫轉變,壹些標點符號的用法也有了新的發展和變化,因此有必要對原有的規定進行梳理。1987年初,國家語委成立了標點符號用法修訂小組,邀請專家對原用法進行了修訂1990.50089.000000000606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了修訂後的標點符號用法,列出了16種標點符號,增加了連字符和間隔。在聽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國家語委、新聞出版署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共同決定將標點符號的使用作為國家標準,並於6月25日正式實施。